近日,国际劳工组织(ILO) 和国际海事组织(IMO) ,以及各国政府、海事工人和船东组织参加的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改善海员(包括被遗弃者)条件的新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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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劳工组织(ILO) 和国际海事组织(IMO) 参加的三方工作组会议汇集了来自政府、船东和海员代表组织的250 多名代表和观察员,以确定和解决海员问题。

该指南旨在解决向国际劳工组织报告的海员被遗弃案件显著增加的问题,这些案件从2011 年至 2016年的每年不到 20起增加到 2019年的 40 起、2020年的 85 起、2021年的 95 起。

2022年 12月中旬。该指南旨在改善各国之间关于海员遣返问题的协调,包括船旗国、港口国、海员国籍或居民所在国以及招聘和安置服务运营所在国,以更快地解决遗弃案件,包括让海员获得报酬。

新指南借鉴了国际劳工组织的相关国际劳工标准,特别是经修订的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MLC,2006年),包括其最近的修正案;2001年通过的一项较早的ILO-IMO 联合决议;相关的IMO 国际框架和协议以及区域和国家法律和实践中的相关趋势和发展。

根据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船旗国必须确保为悬挂这些旗帜的船舶建立财务安全系统。新指南鼓励船旗国至少每年核实一次财务担保的有效性。

招募和安置服务所在的国家,也被要求定期核实这些服务是否包括一个系统,以确保他们招募和安置的海员得到保护。

新指南规定了如果船东未能履行安排和支付海员遣返费用、拖欠工资和其他合同规定的权利以及提供基本需求(包括医疗)的义务,各州所应采取的程序。

这些程序包括与海员组织和船东组织合作制定国家标准操作程序(SOP),以明确规定主管当局的责任和义务以及各国家利益相关者应发挥的作用。

利益相关者包括相关的国家海员福利委员会、航运机构、海员和船东组织、海员福利组织、海员招聘和安置服务机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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