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准考证》格式及编号方法
关于《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准考证》格式及编号方法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海便函字[2000]99号)
有关港务监督:
2000年度第一期(总第25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将于2000年8月1日至4日进行,该期统考是实施“97规则”的第一期统考。《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准考证》(以下称为《准考证》)的式样由各考试、评估和发证机关自行制定,《准考证》的内容至少包括:准考证号码、考生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服务单位、申考类别、等级、职务、考试地点、考试时间、考试科目、签发机关(公章)、签发日期。
《准考证》全国统一编号,号码共10位。第一位用“J”或“Y”或“B”分别表示申考甲、乙、丙类适任证书;第二、三位数字表示受理统考申请的海事机构船员证书专用章号码;第四、五位数字表示全国统考总期数;第六位用“1”或“2”或“3”分别表示驾驶、轮机、通信专业;第七至十位数字表示受理申请的海事机构按申考类别和专业(不分等级、职务)所编的参加统考人员的序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