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报名的补充通知

各航运单位、船员服务机构、船员本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10号)规定“船员适任培训,指船员在取得适任证书前接受的使船员适应拟任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和专业技能的培训,包括船员岗位适任培训和船员专业技能适任培训;学员完成培训并取得培训证明后,可以向海事管理机构申请相应培训项目的考试、评估”,现将2009年下半年适任考前培训的海船船员适任初考报名和评估补考报名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请海船船员适任初考的船员须参加船员适任考前培训。

二、 申请2009年12月份海船船员适任初考的对应申报期数为02091201,考点为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申请2010年1月份海船船员适任初考的对应申报期数为02100101,考点为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武汉理工大学,具体各科目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三、 申请海船船员适任评估补考的船员对应申报期数为02091005,评估考点为上海船员培训中心、武汉理工大学,各科目评估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 上述考试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申报两种方式。已开通网上申报的航运单位请登录船员业务电子申报系统进行申报,同时需向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提供考生的毕业证复印件。现场申报地点为上海海事局船员业务受理中心(上海市杨树浦路88号上海航运交易所一楼,标有“中国海事”)。评估补考网上申报同理论考试网上申报,可由考生本人注册申报,考试科目仅选择所需补考的评估科目,缴费方式选择现场缴费(评估补考费于评估当天缴纳)。

五、 适任评估准考证于评估前由培训机构统一领取,理论考试准考证于考试前5个工作日至受理中心领取。

六、 上述考试申报时间为2009年10月21日-10月30日,现场受理0900-1630,节假日除外。
七、 2009年下半年各月份适任考试理论补考报名按照原定时间进行。

八、 如有疑问可咨询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021-58401153/58400956

上海船员培训中心 021-58856255  武汉理工大学培训中心 027-86749678。

 特此通知。

               上海海事局船员考试中心

                 二00九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上海船员培训中心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评估时间表【点击下载

    武汉理工大学2009年下半年海船船员适任评估时间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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