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8年第6号)和《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海船员〔2008〕555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对辖区内申请乙级资质的船员服务机构进行了审核。经我局核准,同意以下5家申请单位为第三批开展乙级船员服务机构业务,名单如下:

    1、新乡市劳务开发有限公司

    2、天津佳海翔船舶技术有限公司

    3、天津建盛船舶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天津海嘉传播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5、天津海运星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乙级船员服务机构是指为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提供船员服务的机构,包括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为船舶提供配员等相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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