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1年第一期乙、丙、丁类及港作海船船员适任评估成绩予以公布。

考试、评估成绩全部通过者,可自本文发布之日起到河北海事局船员管理处申请见习开封。

附件:2011年第一期乙、丙、丁类及港作海船船员驾驶专业适任评估成绩

2011年第一期乙、丙、丁类及港作海船船员轮机专业适任评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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