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7月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报名须知
各报考单位及各位考生:
根据辖区考试需求,2011年7月福建辖区计划安排海船船员全国适任统考计算机终端考试。现针对甲、乙类考生报名考试通知如下。丙类考生报考依据各分支局的规定受理。福州局http://www.fzmsa.gov.cn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1年7月1日09:00至2011年7月5日17:30止。
2、考点及期数设置:本期考试设两个考点。
1)福州考点(本期考试考场临时调整为福建交通职业技术学院计算终端考场,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116号实训楼):安排甲、乙类考生(含船员与离校补考考生)以及往宁德局、福州局报名的丙类考生。考试期数为第10110701期。
2)泉州考试工作站考点(地址:泉州市田安南路外代大厦8楼),安排甲类离校学生补考考生以及往莆田、泉州和厦门局报名的丙类考生。考试期数为第10110702期。
3、报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1)船员档案在福建海事局的甲、乙类考生(在职船员或离校考生)。该类考生向福建海事局申请考试。
船员档案不在福建海事局船员,申请初考前必须向福建海事局船员处申请调档,待完成调档后方可申请在福建考试。
2)丙类考生。丙类考生向档案所在地的海事分支局申请考试,按相应分支局的通知及要求办理。
3)“院校学生和社会船员考生补考必须在距前次参加同科目考试不少于60天”,即考生参加同一科目的两次补考时间间隔不少于60天。
4)“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初考报名和补考报名,由所在的航海院校统一组织”。
4、报名方式
1)甲、乙类考生:通过福建海事局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http://www.fjmsa.gov.cn:82/dzsb/login.jsp)报考并统一采用“银联卡即时缴费”的方式网上缴费,缴费后提示“占位成功”即成功完成报名。
2)丙类考生:考试申报形式按档案所在地的分支局的要求办理。
3)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船员业务网上电子申报系统”页面右上角“公共服务”模块下的“船员适任考试网上报名操作说明(个人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