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海事审判理念与海商法律发展”专题研讨会30日在上海召开。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万鄂湘发表书面讲话,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海事海商审判理论专业委员会主任应勇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据悉,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仍很严峻,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在此背景下,航运业也遭到严重冲击。自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由万点高位急速下行至仅数百点的“冰谷”,由此所引起的航运履约纠纷以及原先旺盛交易背后潜藏的矛盾、风险都集中显示出来,其中相当数量的纠纷以案件形式进入诉讼领域。

  同时,全球航运的重心逐步东移也催生了对传统海事海商国际公约及法律规则的变革需求。在当今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中国掌握形成规则的“话语权”不仅十分必要,而且尤为迫切。

应勇指出,依法合理地判断是非、防范风险、弥合冲突、平衡利益,从而实现妥善化解航运纠纷,促进航运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对海事司法的应对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他说,更好地适应解决当前航运纠纷的现实需求,并通过裁判过程中形成的理论、观点来影响国际航运规则和海上纠纷解决规则朝着符合或有利于中国核心利益的方向发展,对海事司法的实践创新提出了新的课题。

  据了解,经过数年的努力,去年上海港集装箱年吞吐量已经突破3000万标准箱,创下全球港口集装箱运输史最高记录,与之相关的航运保险、金融、经纪等服务业发展迅速,启运港退税、第二船籍登记、单机单船融资等一系列“破冰”政策也相继启动。前不久,上海市政府又出台了《加快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十二五”规划》,进一步明确在保持传统港航运输业,装备制造业发展优势的同时,要重点完善航运服务体系,形成有利于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政策环境。

  应勇说,巨大的交易总量和先行先试的政策突破,使得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中遇到的深层次矛盾和困难往往会在航运纠纷中较早显露;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趋势性、规律性的现象往往会在航运领域中较多出现;国际经济环境和发展态势的最新变化也往往会在航运实践中被较早感知。海事审判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也必然层出不穷。这些都为海事司法的有效探索和积极作为提供了新的机遇。

  万鄂湘在书面讲话中亦表示,必须重点研究并破解影响审判质量效率进一步提升的瓶颈难题,促进海事审判水平不断取得新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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