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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20年推选活动方案

本方案依据《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推选办法》制定。


活动主题

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20年推选活动:

弘扬郑和精神  丰富航海文化

基本推选条件 

(一)参选个人或组织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独立法人;港澳台同胞或海外侨胞及独立法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并有重大贡献的外国政要或高官。

(二)参选业绩为参选个人或组织2019年和2020年一季度的实际业绩/事迹。

(三)参选事件为境内媒体率先报道的、中国涉海领域2019年或2020年一季度发生的具有广泛影响力的事件。

榜项设置与具体推选条件 

本届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设置风云事件和风云人物两大类,具体包括4个榜项:

(一)航海风云事件(10条)

窗口时间内公开报道的大航海领域发生的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事件:

1、该事件对我国经济社会、科学技术或国家安全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或能够象征我国航海领域的未来发展趋势。

2、该事件已经引发国内外比较广泛的高度关注。

(二)航海风云人物(30人/个)

1、领航人物(10人)

大航海领域在以下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领航者:

(1)在弘扬郑和精神、繁荣航海文化方面有突出贡献。(1名)

(2)在海洋强国、航运强国、造船强国建设中具有创新性战略思维,或领导行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并具有典范或价值引领作用。(3名)

(3)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有重大贡献。(1名)

(4)在引领航海教育发展方面有创新性贡献。(1名)

(5)在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合作共赢做出显著贡献。(1名)

(6)在企业发展探索中取得明显成效,业绩居于行业前列。(3名)

2、杰出海员(10人)

本榜项参选者应为国家人社部《职业(工种)岗位分类及其代码》中列明的2类船舶技术人员(甲板部技术人员、轮机部技术人员)。参选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在海员岗位上技术超群,贡献突出。

3、创新探索先锋(10人/个)

本榜项重点关注在航海科技创新、管理创新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参选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

(2)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获得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海洋学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2019年特等或一等科技奖。

(3)主持或为主完成的科研成果2019年以来得到广泛应用或取得巨大经济效益。

(4)通过改革实现资源整合、专业整合和结构调整,提升了产业或企业竞争力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5)在市场拓展、工程项目实施、业务项目实施管理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带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有明显示范效应。

(6)在海洋、航运、造船、港口、水工、渔业等领域的装备仪器系统产品质量、市场份额和核心技术掌控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并获得较好经济效益。

(7)在推动企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方面贡献突出。

注:本项推选的团队可以是企业和独立机构的部门,也可以是中小微企业的管理团队。

活动规程


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20年推选活动具体规程如下:


公布推选条件:2020年3月25至30日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布推选方案。

征集推选对象:2020年3月25日至4月15日,接受行业推荐或自荐(附书面推荐材料)。

确定和公示《推荐对象名单》:2020年4月16日至4月22日,组委会秘书处汇总确定《推荐对象名单》,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确定和公示《候选名单》:2020年4月23日至4月30日,组委会秘书处审查参选者资格并向组委会报告汇总信息,确定《候选名单》,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

线上初选:2020年5月2日至5月31日,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投票,一个微信号每天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初选结果(复选名单)产生后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

复选:2020年6月3日至6月20日,组委会暨评议委员会择机商定复选结果,按不低于1:2的比例产生提名名单,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公示。

终选:2020年7月6日或7日,组委会召开会议决定终选议程与相关重大事项后,评议委员会审议《提名名单信息公示报告》,进行投票,产生中国郑和航海风云榜2020年推选活动终选结果(即榜单)。

发布

2020年7月7日晚在宁波中国国际船舶技术与安全论坛晚宴期间发布榜单,并同时在郑和航海风云榜微信公众号及海事服务网CNSS等媒体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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