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3日晚间,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青岛港”,601298.SH,06198.HK)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青岛港集团通知,山东省港口集团、青岛市国资委、青岛港集团共同签署了《山东省港口集团有限公司与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山东港口青岛港集团有限公司51%股权之无偿划转协议》,青岛市国资委将青岛港集团51%股权无偿划转至山东省港口集团。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青岛港集团将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划转前股权关系结构图

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山东省港口集团直接持有青岛港集团100%股权,通过青岛港集团间接持有青岛港的股份数量为3,620,103,000股(包括青岛港集团直接持有的A股股份3,522,179,000股、H股股份84,185,000

股及通过山东港口金融控股有限公司间接持有的H股股份13,739,000股),约占青岛港总股本的55.77%。

划转后股权关系结构图

在本次股权划转完成后,青岛港控股股东仍为青岛港集团,青岛港集团将成为山东省港口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将由青岛市国资委变更为山东省国资委。青岛港称,此次青岛港集团股权变更,不会导致公司主要业务结构发生变化,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构成实质性影响。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