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交通运输部部长李盛霖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的实施意见》。李盛霖强调,各司局、各单位要深刻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意见》精神,紧紧围绕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这条主线,抢抓机遇、真抓实干、凝聚合力、加快建设,共同促进内河水运又好又快发展。

    李盛霖指出,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调整优化沿江沿河地区产业布局、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各司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重要意义,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加快内河水运发展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增强贯彻落实《意见》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李盛霖强调,贯彻落实《意见》要充分体现加快转变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这条主线,认真处理好四个方面的关系。一是处理好内河水运发展与综合运输体系发展的关系。内河水运发展要有利于推进综合运输体系建设,当前要做好与规划编制、综合枢纽建设、水陆联运和江海联运、现代物流发展、安全监管和应急处置体系建设五个环节的衔接。二是处理好重点推进与全面推进的关系。既要突出重点,又要照顾全面。要以长江带动“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发展,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带动全国内河水运发展。三是处理好项目建设进度与质量、安全、环境保护的关系。要坚持科学规划,坚持规划引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有关规定,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要把每一个项目都建设成为惠民工程、阳光工程,同时高度重视生产安全,努力做到“零事故”。四是处理好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关系。要认真协调航运与防洪、发电等的关系,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结合起来。

    李盛霖要求,各司局、各单位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凝聚合力,共同促进内河水运发展。当前要找准切入点,切实做好三项工作。一是积极组织好贯彻落实《意见》启动性工程的开工仪式,二是认真筹备好长江水运发展协调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三是着手考虑西江水运发展高层座谈会。同时,要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航道法》立法工作,加强对贯彻落实《意见》工作的宣传报道。

    会议还审议并原则通过了《交通运输部关于法规体系框架建设的意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十二五”规划》,研究部署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意见。

    副部长兼中国民航局局长李家祥,副部长高宏峰、冯正霖、徐祖远,驻部纪检组组长杨利民出席会议。部总工、安全总监、总规划师,部机关各司局、国家邮政局有关司局和部属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