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资本市场屡禁不止的内幕交易,监管层也一直在提高监管和处罚的力度。

近日,大连港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公开资料显示,自然人王文通过大连港原董事长董事长惠凯获知该公司2015年年度利润分配高送转方案信息后,于大连港公告相关事宜前两日内买入公司股票38.7万股,违法获利53万元,构成内幕交易。

有关材料也证实,当事人王文系大连港原董事长惠凯配偶王某的弟弟。2016年3月22日当晚王文在惠某家中留宿,两人有见面接触。

2016年3月23日,王文利用个人账户和王某清、包某伟共计三个账户买入大连港股票。

2016年3月23日,王某清账户累计买入大连港32.13万股,买入成交金额132.88万;24日,累计买入大连港3万股,买入金额12.27万。2016年3月23日,包某伟账户买入大连港2.1万股,买入成交金额8.66万。2016年3月23日,王文账户买入大连港1.5万股,买入成交金额6.21万。

2016年3月24日晚,大连港发布2015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转10股送3股派0.75元现金。

随后,在去年3月28日、3月30日和4月1日,上述三个账户清仓大连港所有股票,共获利53.21万。

对此,证监会认定王文的行为已经构成内幕交易,并依据《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没收王文违法所得53.21万,并处以53.21万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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