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修订的背景

  内河水路运输作为我国物流运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着独特的优越性,投入小、成本低、能耗低、运量大。随着近年来我国制造产业不断向内陆地区及中西部转移,以及国家对环境保护和低碳经济的重视,内河水路运输的发展已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2009年年底,张德江副总理在武汉召开的内河航运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内河航运是综合运输体系中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建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促进流域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要充分重视内河航运的发展。同时,在国家“十二五”规划中,内河航运也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加快内河航运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我国交通运输发展的战略重点。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内河航运的发展也突飞猛进。一是通航里程大幅增加,航道条件大为改善,目前,我国内河航道通航里程已达12.3万公里,其中可通航千吨级船舶的三级以上高等级航道达8800多公里,大部分航道都配备了助航标志,部分繁忙航段还实行了分道通航制。二是船舶数量急剧增加,通航密度越来越大,目前,我国登记在册的内河船舶有17.2万艘、5500多万载重吨;三是货运量快速增加,据统计,2008年我国内河完成货运量和货物周转量分别为13.5亿吨、4152亿吨公里,“十五”以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9.2%和13.1%。内河港口完成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分别为25.3亿吨和1158万TEU,“十五”以来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3.6%和18.3%。四是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有数据统计,长江水系运输船舶平均载重吨2003年为258.7吨,到了2009年达到了650.5吨,增加了1.51倍。五是船舶设备越来越先进,VHF、雷达、GPS、电子海图、AIS、等一系列的先进科技已广泛运用到内河船舶上。
  内河船舶船员是内河航运的主力军,是关系着内河水上交通运输安全的重要因素。近年来,随着内河航运的迅速发展和变化,对船员技能的要求已有所改变,船员职业也正在从简单劳动向知识型、技能型转变,一支高素质船员队伍已成为现代化水运的迫切需求,也是水上交通安全的核心保障。而目前内河船员管理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2005年颁布)的规定存在着三个方面的重要问题:一是规则的部分条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现行规定;二是规则的部分内容不适应内河航运快速发展的形势;三是规则的管理要求不适应船员管理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为了有效促进内河航运健康发展,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的要求,同时使船员持证和任职更加符合内河航运的实际需求,交通运输部在2009年综合考虑了我国内河航运发展形势,通过对内河航运和船舶建造发展、航道环境条件、船检规范、船公司、海事管理机构、船员等多方位、多层面调研和对相关数据资料进行分析的前提下,对200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发证规则》进行了全面的修订,并重新颁布了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简称《2010内河船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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