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李志强) 3月4日,威海海事局依授权向荣成海运公司等6家船员服务机构颁发了“乙级海船船员服务许可证”,威海地区船员服务业纳入规范监管范畴。

       近年来,随着航运事业快速发展,威海船员市场需求十分活跃,目前,在威海注册的船员已达1万多人,代办船员考试、申办证书、提供用人信息等功能的船员服务机构应运而生,这对促进船员有序流动和扩大船员就业、方便航运企业管理船员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也有一些船员服务机构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船员权益的保护,利用专业信息的不对称性,任意盘剥克扣船员工资,重复、高额收取费用或者只收钱不提供相应服务等现象屡有发生,更有一些所谓船员服务机构只有几个人和几部电话,严重损害了船员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船员市场秩序。为规范相关行业的运作,2008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中规定,为国内航行海船船员提供代理船员办理申请培训、考试、申领证书等有关手续,代理船员用人单位管理船员事务等船员服务的机构均应依法取得“甲级或乙级海船船员服务许可证”。

       据威海海事局局长助理张向上介绍,船员服务机构的无序竞争扰乱了船员服务市场,影响了船员就业环境。通过对这些机构进行资质认证,颁发服务许可证,船员通过选择有资质的中介单位提供各种服务时,自身的权益也将得到最大化维护。未取得许可证的机构不能从事代理船员考试、申办证书等船员相关业务。张向上提醒广大船员朋友,在选择船员服务时,要选择有许可证的机构。

       据介绍,较之以往,船员服务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有了很大的提高。从事乙级海船船员服务业务的机构,必须有2名以上具有海船甲类、乙类和丙类一等高级船员任职资历的专职管理人员和2名以上专职业务人员,必须建立并有效运行船员服务质量管理、人员和资源保障、教育培训制度等多项海船船员服务管理制度。对于获得“许可证”的机构,海事部门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确保其运行状态持续规范,力阻有违法律、法规规定,损害船员合法利益的行为发生。

       此次威海获得首批“乙级海船船员服务许可证”单位有,荣成市海运有限公司、威海海通船舶管理有限公司、威海老船长国际船舶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威海鑫海航运有限公司、威海市升安海运有限责任公司、威海市海润船务有限公司。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