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和发证规则》(以下简称《10规则》)对内河船舶等级和船员职务作了新的规定,按照《10规则》要求,内河船员换发新版适任证书(对应调整相应等级职务)及参加适任考试,需进行相应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后才具备考试发证资格。

  为此,重庆海事局在作了大量的筹备工作后,于近日分别在重庆、万州、涪陵相继启动了此项工作。局属各考试、发证机关均对当地船员培训机构开展的船员换证培训和适任考前培训筹备、报名及开办情况进行了检查指导。局监管三处贺尔军处长出席了重庆交通大学海事培训中心举行的2011年第1期内河适任考前培训班开学典礼,并代表海事部门提了要求,强调培训机构要严格考勤,加强管理,参培船员要珍惜学习机会,认真听讲,完成学业,以崭新的姿态迎接首期内河船员计算机适任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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