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郝成)放下500美元、8条烟、两瓶酒,背负近万美元额外费用,在青岛港耽搁9小时后,某轮才得以离开;海员郭小军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种疫苗时,不得不隐瞒海员身份,否则他将掏钱再做一次几乎完全重复的体检。

困扰他们的,是同一个证件:《国际旅行健康证》,这个只有中国卫检检查、中国卫检认可,走出国门却从未被认可的证件,正成为船只在中国口岸遭滞留的重要原因,并时常给船东造成重大损失,有船东因此弃用中国船员。

根据国际公约,今年7月1日后,我国船员登船必须持有《海船船员健康证》,该证件完全依照国际标准推出,相比于《国际旅行健康证》,这种职业健康检查远较前者复杂、专业,也将是国外各口岸卫生检查唯一认可证件。

“全世界只有在中国,海员要有两个健康证,而且卫检人员只查中国海员。”船公司认为卫检仅为部门利益无视国际公约,其强制体检举措对海员职业健康无益,反而有职业和国籍歧视之嫌。

事实上,20年前,交通部、卫生部就因此产生神仙争斗,国务院曾协调推出两部委共同监制证件以期解决问题,但该证件现在却陷入困境。

三个健康证

卫检针对海员的检查,已经持续多年,且只检查中国海员,项目甚至包括艾滋、乙肝等项目。

“我没敢说自己是海员,不然还要多交一份钱、多跑一家医院、再排一次队、多抽一次血,再做一个重复体检。”几天前,海员郭小军在北京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接种疫苗时,不得不撒谎,否则他将被要求做体检以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才能接种疫苗,而这一切,只针对中国海员。

检查该证件的是港口卫检人员,他们与事业单位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同属国家质检总局。

“他们只查中国海员,害的我们每次得向外国海员撒谎,说这是我们国家对自己海员特殊的关照。”郭小军撒谎的另一个原因是,他已经有了两个健康证:今年开始实施的新版《海船船员健康证》,卫生部监制、交通部印制的《健康证明书》。即便如此,郭小军在国内港口,常被卫检人员要求做第三个健康证——《国际旅行健康证》。

因为尽管有些卫检也认可卫生监制部、交通部印制的健康证,但多数卫检人员却只认可《国际旅行健康证》,不认可《海船船员健康证》——虽然该证件是完全按照国际公约推出的。

三个健康证的背景区别在于:《国际旅行健康证》历史最久,属于国家质检总局卫检系统,制式统一,由其下属事业单位发放,有效期1年;卫生部监制、交通部印制的《健康证明书》则是20年前卫生部和交通部根据相关规定推出,虽然制式统一,但发证机关除了卫检,一些交通部下属医院也在发放,有效期1年。

而《海船船员健康证》则是去年国家海事局根据国际公约推出,得到世界港口国、船旗国及相关国际机构认可,从而根本上解决了中国船员所持的《国际旅行健康证》长期得不到认可的局面,避免了海员要为此再做一次船旗国的健康证(仅限于非中国旗船)。新的海员健康体检体现了对海员职业健康的关注,保护海员个人隐私,有效期也长达2年。

在检查项目方面,前两个证件所查项目,除肝炎、艾滋、性病外,均被《海船船员健康证》所包含,且后者还有更多专门针对海员职业特点的检查项目。

“艾滋、肝炎、性病这些在国内、国外都不是强制检查项目,但卫检系统却强制检查。”而2006年国家已经取消了出境1年以内人员的艾滋检查,郭小军所说的卫检系统,实则指设立在各口岸城市的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至于出境一年,根据国际公约,海员登船出海时间被要求不得超过12个月,所以海员出境也均在1年内。

事实上,按照相关规定,两部委印发的《健康证明书》与卫检系统的《国际旅行健康证》拥有同等效力,但不少地方卫检人员并不认可。持前一证书的海员往往被要求在当地再做体检以获取后一证书。

而如果只持有《海船船员健康证》,则绝对会被卫检人员拦截,即无法上船工作也无法下船休假。也是这一原因,前往青岛港卸货的某轮,遭代理人员索贿,否则他们要等当地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上班做体检,领取《国际旅行健康证》方能离开。而当时正值国内的五一小长假,等待保健中心上班将给船东带来更多损失。

“海员打疫苗必须先做体检,”6月6日,北京国际旅行健康保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员打疫苗前必须做一个471.5元的体检,这是根据相关规定进行的。

据多家航运公司介绍,该中心在各地体检收费并不统一,费用从300元至600元不等。但即使以300元计算,每年中国65万海员该项费用也已达2亿元。而收费项目中,艾滋、肝炎、性病三项往往占到总价三分之一。

“说白了,卫检既是查证单位、又是发证单位、还是经营单位,三合一搞了个旅行证,国外一概不认,在国内他们只检查中国人,还只认他们自己的证。”郭小军称,他此前曾因该健康证导致船只滞留,随后该船船东弃用船上所有中国船员。“船每滞留一小时,产生的额外费用至少在一万人民币以上。船东赔不起。”

有关数据显示,我国拥有海员65万人,他们承担着我国93%的外贸运输任务,此外,我国海员劳务输出规模全世界第四,目前从事劳务输出的海员公司达200多家。

“我们分别向质检总局和海事局去信反映情况,希望他们能够协商出新的办法,解决重复体检的问题。”北京鑫裕盛船舶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吉宣称,多方比较之下,卫检系统的体检显然已经落伍,且因只指定自家事业单位做体检,有自我利益保护之嫌。

过去几个月中,这家船员外派公司,已经接连遭遇多起船员因卫检人员查《国际旅行健康证》,无法上下船情况,更有租船方因此滞留多交了数十万元费用,有船东则干脆宣布暂时弃用中国船员。

据称,质检总局曾于去年与海事局沟通此事,“他们的建议就是,让他们的下属的所有事业单位继续给海员做体检,而且最好是唯一体检单位。”一位知情人称,海事局未予认同,但鼓励其所有下属事业单位按程序和标准备案。

据介绍,海事局根据国际海事组织2010年修订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简称“STCW公约”)以及国际劳工组织《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健康证书管理办法》和《海船船员健康检查要求》,对新版船员健康证规定,只要符合标准的医疗体检机构,均可成为体检点,目前在全国50多家医院可以做海员体检,且这一数据还将不断扩大。

另外,《海船船员健康证》相比较于《国际旅行健康证》,前者不仅由医师签字、且有二维码,信息联网,从根本上杜绝假证问题,并且对整个海员职业健康的监测、预警和指导,奠定了基础。

实际上,已有地方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成为了海员体检点。海事部门称,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成为海员体检点。“但这样一来,还是卫检的独家生意,因为他发两个证,别的体检机构只能发一个。”郭小军认为,这显然不是解决问题的合适办法。

履约日迫近

根据国际公约,新版船员健康证是海员必备证书,船员公司希望得到卫检认可,但却遭遇更为严厉检查。

依照相关法规,旅行健康证原本针对所有国际通行交通工具上的中国籍员工,但船员公司指出,实际上空乘人员近年并未有此检查,卫检只针对海员进行检查,有职业歧视之嫌。

“我们一个海员几年前装了心脏起搏器,卫检给了《国际旅行健康证》。上个月,到海员体检医院就发现了,立即在证书上备注了只限港内航行船舶工作,为企业避免了不必有的风险。”王吉宣告诉记者,此前还发生过海员在卫检系统体检后,查出有些指标异常高,却不提醒海员,照常出具《国际旅行健康证》,结果该海员出海后,无法正常履行工作职责,不得不离船治疗,不仅给船东造成较大损失,而且耽误了船员的治疗。

早在20年前,1993年卫检系统下发了《卫生部、交通部贯彻国务院中央办公厅《关于国际通行船舶上的中国籍员工健康证明书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卫检发【1993】2号),并推出《健康证明书》,但该证书在卫检检查中,多被认定为假证。

但不久前《中国国门时报》刊载文章称,《健康证明书》因发证机构不统一,且没有任何高科技防伪,目前仅依靠肉眼鉴别真假,已发现大量假证。该报道同时指出各地卫检检查“尺度不一”。

“为什么会有假证?因为海员有了海员健康证,他们没工夫去再做一次重复体检,所以才会去拿假证。”郭小军认为有的也未必是假证,只是卫检为了保护自我利益,将非其下属事业单位体检的证件称为假证,这也是目前卫检只认可旅行健康证,却不认可船员健康证的主要原因。

“我们希望有关部门能够简化程序、方便船员,严格依法执法但不要滥用权力。”中海海员对外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称,若目前这种双重体检情况继续,我国海员将有可能面临更多船东弃用,失去工作,同时船东、承租方也面临着更多亏损风险。

即将到来的6月25日国际海员日,交通运输部将在上海举行中国海员大会,本次主题为“维护海员权益,发展海员队伍;实施海洋战略,建设海洋强国”,会上将就国际公约履约进行研讨。船员公司则希望,能将海员遭遇双重体检及卫检系统选择性执法的问题,也能在会上进行探讨,以改变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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