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员违纪记分管理

船员管理

9月30日,我市召开《株洲市船员违法记分实施细则》宣贯会议,宣布自2014年10月1日起,市地方海事局在全省率先对船员违法行为实行记分管理。

会上,市地方海事局介绍了我市船员违法记分相关工作,省水运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分别就该市贯彻实施《株洲市船员违法记分实施细则》作出具体要求。会后,与会人员登艇观摩了我市船员违法记分管理具体流程。

《细则》规定,凡株洲境内通航水域作业,持有内河船员适任证书、船员服务簿的船员将与机动车驾驶员一样,违法行为实行记分处理。记分分值为15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若在一个周期期满后,船员分值累加未达到15分的,该周期分值不转入下一记分周期。扣满15分的,必须强制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重新上岗。

目前,我市持有船员服务簿船员共计729人,持有船员适任证船员644人,其中一二三类船员425人,内河小型船舶驾驶员219人。登记注册船舶751艘,其中客船209艘,货船406艘,其它非运输船舶136艘。

湘江长沙综合枢纽蓄水后,湘江株洲水域成为库区。为落实省政府的“一号重点工程”,确保辖区水域通航安全和防止污染,近两年,株洲海事部门针对库区水域的特殊性,推行以船员违法记分为依托,逐步建立库区船舶船员规范管理新机制,力求实现库区水域航行更安全,水域更清洁的目标。2-3年后,株洲市在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基础上,出台了库区船舶规范管理规范性文件,辖区湘江全线渡口安装视频监控,库区水域全覆盖推行AIS船舶自动识别系统,真正实现船舶船员动态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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