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船隐患重重易酿事故

纵观全国,到底有没有因“酒后驾船”引发的安全事故?

公开报道显示,2012年4月4日13时许,在苏州太湖三山岛附近水域,一艘游艇撞上了一艘货船的绳索,导致游艇上4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发生时,游艇上共有8名乘船人,其中6位是前往苏州旅游的上海交通大学大一的学生,其余两位是导游和司机。

事发当天,当地公安机关对快艇驾驶员凤克尔抽取了血液进行乙醇含量鉴定,结果为每百毫升乙醇含量54毫克,超出标准值34毫克,确定为酒后驾驶引发的事故。

2015年5月15日,温州市瓯海区男子邵某酒后驾船,结果翻船出了事故,导致船上一名同伴溺亡。案发后,邵某赔偿被害人李某家属13万元,在无船只驾驶资格证书及酒后的情况下驾驶船只,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1人死亡,犯交通肇事罪,当地法院判处邵某有期徒刑7个月。2017年,某水产养殖公司2名员工不听码头值更人员劝阻,酒后驾乘无牌照小渔船在港内行驶,与东海舰队潜艇发生剐蹭……

对此,柘林湖地方海事处处长刘丹称, 酒后驾船的危害性跟酒后驾车一样严重,船员一旦酒后驾船,会出现反应迟钝、视觉失真、重影、难辨空间和距离、判断力降低等状态,从而产生酒后身体失控的感觉,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从江西省港航局了解到,庐山西海查处的“酒后驾船”案例属全省首例。

“酒后驾船”目前无统一检测标准

对此,江西法报律师事务所肖文军律师认为,一些地方,曾组织过对船员查酒驾。对船员查酒驾,依据的是《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船员条例》等规定,船员须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饮酒驾船,就可以算不符合遵守内河交通安全,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罚款。

然而,对于“酒后驾船”者的处罚,并没有统一的规定和检测数据标准,不像查酒驾分为“饮酒驾驶”、“醉酒驾驶”等,实际处理起来有一定难度,这也是海事部门至今未将“酒后驾船”列为日常监督工作的主要原因。

“严惩酒后驾船,要从填补立法空白开始。”肖文军认为,目前国内尚无惩处酒后驾船的清晰法律认定,仅在《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规定》中略有提及,此类行政规定的威慑力十分有限,亟须从立法上加以规范。

南昌大学法学院教授彭丁带认为,生命无价,一起起事故表明,整治酒后驾船刻不容缓,且当拿出与严禁酒后驾车同样的决心和魄力。

除了加紧立法之外,还要通过配置专门执法力量、增添专业装配、加大宣传力度等举措,将整治酒后驾船列入常态化,适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始终保持对酒后驾船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不让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受到“水上杀手”的威胁。

刘丹说,柘林湖地方海事处将以此次事件为契机,深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行动,严厉打击各类水上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查处酒后驾船违法行为,并保持高压状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为辖区水域营造良好的通航环境和秩序。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