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式储存和再气化装置法定检验暂行规则》按规定程序已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现予以公告,自2020年4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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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www.msa.gov.cn/html/xinxichaxungongkai/gkml/zhfw/TZGGzh/20190927/EC0884CC-1E09-4331-AE64-8FB6E4B6204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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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式储存和再气化装置(FSRU-Floating Storage and Re-gasification Unit)是集液化天然气(LNG)接收、存储、转运、再气化外输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特种装备。与常规的陆上液化天然气储存转化设施相比,FSRU布置更方便灵活,节省占地使用面积,影响生态环境范围小,可以短时间内解决部分地区特殊季节LNG供应不足的问题,成为陆上供应LNG的有效补充,社会效益显著。目前,我国船厂刚刚试探性进入FSRU建造领域,主要依靠国外检验技术标准进行建造,国内检验技术标准存在空白。
为此,结合贯彻落实建设交通强国安全发展体系,响应国家最新能源多元化工作要求,积极配合液化天然气(LNG)的推广应用。按照《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范制定程序规定》(海政法〔2017〕2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组织开展了《浮式储存和再气化装置法定检验暂行规则》(以下简称“FSRU规则”)编写工作。
FSRU规则在《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对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要求的基础上,系统评估了FSRU的安全性、风险性和码头应用性,对FSRU关键技术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FSRU的整体技术要求。详细内容如下:
(一)第1章通则中,明确了本规则适用范围和应用基础,给出了浮式装置应保存的图纸资料、适用定义、送审及备查图纸资料、检验和发证等相关要求。
(二)第2章构造、强度、材料和焊接中,给出了浮式装置构造、强度校核和使用材料等相关要求,并明确浮式装置设计时应考虑作业和自存工况下的载荷环境条件。
(三)第3章布置中明确了浮式装置的布置原则,给出了货物区域、再气化系统、气体处理系统等系统和处所的布置要求。
(四)第4章稳性、分舱和干舷中,给出了浮式装置稳性校核工况和考虑因素、破损范围、破损标准、载重线和干舷等相关要求。
(五)第5章货物操作系统中,明确了浮式装置货物操作系统包括LNG传输系统和再气化系统,给出了LNG传输系统的管路系统、应急关断系统、LNG货物软管、拉断阀、绝缘法兰、LNG装卸臂和水喷淋系统以及LNG再气化系统的再气化装置、吸入罐阀门、气体探测、应急关断系统、工艺关断系统、主动泄压和排空系统、压力释放和透气系统、高完整性压力和保护系统、管系、仪表和自动化系统等重要系统和设备的技术要求。
(六)第6章电气装置中,在《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基础上,明确了主电源、应急电源、船舶岸电系统、供电和配电系统以及电气防爆等相关要求。
(七)第7章消防中,在《国际散装运输液化气体船舶构造与设备规则》基础上,给出了水雾系统和化学干粉灭火系统等防火和灭火的相关要求。
(八)第8章救生设备、第9章防止浮式装置造成污染的结构与设备、第10章信号设备和第12章人员保护引用《国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和《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的相关技术要求。
(九)第11章锚泊设备和定位系泊系统中,给出了浮式装置锚泊设备和定位系泊系统及设备的相关要求。
(十)第13章其它安全要求中,根据浮式装置作业特点,给出了浮式装置货物操作、拖航、进入围蔽处所以及在浮式装置上的训练和须知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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