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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订),加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监督管理,保障水上人命、财产安全,防治船舶污染环境,我局组织对《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并形成了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电子邮箱:chenkangqun2020@163.com。

通信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11号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危管防污处,联系方式:陈康群,010-65292581。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5日。请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便于沟通对接。

附件:《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督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交通运输部海事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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