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近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规范辽宁沿海船舶通航秩序,保障海上交通安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发布《辽宁沿海船舶定线制》,自2026年8月15日起实施。《关于〈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的批复》(〔83〕水监字153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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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定线制是国际通用的海上交通管理模式,通过划定分道通航制、警戒区等,规范船舶航行秩序,降低对遇与交叉会遇风险。通俗而言,它如同“车道线”,可实现船舶“各行其道”。

辽宁沿海全域船舶定线制,是在原有老铁山水道船舶定线制、大连港大三山水道通航分隔制2处船舶定线制基础上,将现有沿海公共航路升级整合为黄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北部、老铁山水道至渤海西部辽宁段4处船舶定线制,构建起辽宁沿海“2+4”全域船舶定线制通航网。

根据新规,船舶不得在定线制及其端部锚泊或从事捕捞、养殖等碍航活动,商船航行与渔船作业将实现“空间隔离”,有效保障海上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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