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海事局发出首份“绿色通道”证书
2007年7月9日
7月1日,江苏海事局辖区“诚信集装箱船绿色通道”试行第一天,张家港海事局孔玉祥副局长来到港区海事处签证大厅,为芜湖籍船舶“集海永祥”轮发放了“诚信集装箱船绿色通道证明”,这是该局向集装箱船舶发放的首份“绿色通道”证书。
按照实施方案,张家港海事局此次为率先提交“集装箱船舶绿色通道申报表”的“集海永祥”轮办理了相关手续。7月1日,该局孔玉祥副局长亲自为“集海永祥”颁发了“绿色通道”证书。河南籍“豫周口集”船主说:“集装箱船船期很紧,有时候为了卸一个箱子也要到海事处去签证,尤其是晚上到港,十分不方便,非常感谢你们海事能这样为我们着想。”在海事人员的指点和帮助下,他和其他几名集装箱船船主一起填报了“绿色通道”申报表。
据介绍,可办理集装箱船“绿色通道”的船舶范围为:归属航运公司管理;船龄为20年及以下,近12个月内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未被滞留,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无肇事逃逸、伪造证书等海事违法行为的集装箱船舶。
申请材料被受理后,符合准入条件的,江苏海事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发放“绿色通道”通行标志。
来源:水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