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7月9日

    7月1日,江苏海事局辖区“诚信集装箱船绿色通道”试行第一天,张家港海事局孔玉祥副局长来到港区海事处签证大厅,为芜湖籍船舶“集海永祥”轮发放了“诚信集装箱船绿色通道证明”,这是该局向集装箱船舶发放的首份“绿色通道”证书。

       

据了解,自今年7月1日起,在长江江苏段进出港和过境的集装箱船舶在江苏海事部门办理诚信集装箱船绿色通道证明后,可享有定期办理进出港签证、定期结算船舶港务费、定期申报过境危险货物集装箱、简化或免除集装箱开箱检查、优先和减少船舶安全检查等10项优惠政策,从而大大减少集装箱船舶办理签证等手续的频次,节省船期,加快进出港和过境速度,提高水上运输效率。

    按照实施方案,张家港海事局此次为率先提交“集装箱船舶绿色通道申报表”的“集海永祥”轮办理了相关手续。7月1日,该局孔玉祥副局长亲自为“集海永祥”颁发了“绿色通道”证书。河南籍“豫周口集”船主说:“集装箱船船期很紧,有时候为了卸一个箱子也要到海事处去签证,尤其是晚上到港,十分不方便,非常感谢你们海事能这样为我们着想。”在海事人员的指点和帮助下,他和其他几名集装箱船船主一起填报了“绿色通道”申报表。

    据介绍,可办理集装箱船“绿色通道”的船舶范围为:归属航运公司管理;船龄为20年及以下,近12个月内船舶安全检查或港口国监督检查未被滞留,未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一般及以上水上交通和污染事故,无肇事逃逸、伪造证书等海事违法行为的集装箱船舶。

    申请材料被受理后,符合准入条件的,江苏海事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公布并发放“绿色通道”通行标志。

 

来源:水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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