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日前全面启动,广东省交通厅有关人士表示,将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治理工作,严格标准,统一行动,着重抓好四方面工作,即由省交通厅统一开发超载监控信息系统,全省称重系统的验收实行统一标准和程序,统一开始执行时间,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

      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广东省交通厅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厅分管领导为组长、港航局局长为副组长的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迅速向各市转发文件,要求各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港口经营人成立相应的机构,指定人员落实此项工作。近期,广东省交通厅派出了工作组前往重点港口城市进行调研座谈,掌握了全省港口经营情况及有关硬件设施的现状。

      据介绍,广东省交通厅从四方面着手,制定了统一的行动方案。一是由省厅统一开发超载监控信息系统。目前,监控信息系统的初步调研已完成,称重信息上传的数据接口和格式要求已制定并公布,这就为港口经营人及时建设、改造称重系统创造了先决条件。二是全省称重系统的验收实行统一标准和程序。所有通过闸口进入港区的内贸集装箱必须通过称重系统,称重系统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称重信息必须能够报送到监控信息系统。三是统一开始执行时间。广东省相关港口经营人将统一在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方案,不具备条件、不进行超重卸载的企业将被停业整顿。四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工作到位。广东省交通厅制定了举报监督方案,推进此项工作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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