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从9月11日下午交通运输部全国水路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视频会福建分会场获悉,福建省将以港口为重点环节,部署开展省内治理工作。

      福建省交通厅副厅长马继列表示,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涉及港口、航运、运输服务和装箱单位等运输生产企业,以及交通运输港航管理、海事管理等部门,其中港口是治理工作的重点环节,而港口的源头是港口经营企业、所在地的港口管理部门,治超的成效与这些单位、部门对治理措施的落实程度直接相关。

      根据部署,福建省交通厅要求全省各港口(务)局深入码头一线,全面了解内贸集装箱的装卸生产和基础设施情况,对辖区内的内贸集装箱码头数量和码头闸口称重系统、集装箱管理信息系统配备情况等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于9月30日前报送福建省港航局。福州、厦门、泉州三港要各选择一个港口企业作为超载治理示范点,围绕两个系统建设、闸口发现超载箱后的处理流程、超载箱装卸工作流程等关键内容开展示范工作。以通过不同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港口的示范,为全省深入开展内贸集装箱超载治理工作提供经验和具体做法。示范工作应于11月15日前完成。

      福建省交通厅还要求,2008年10月8日前,全省各港口(务)局要督促辖区内的码头经营人完成超载箱强制卸载作业收费标准的报备程序,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在集中行动期间,为掌握治理工作的总体进展和治理效果,全省各港口(务)局要在每月5日前,向福建省港航局汇总上报上月超载治理工作情况和相关统计,福建省交通厅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到各地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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