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国运河建设的需求,统一运河通航建设标准,明确运河规划、建设的技术要求,进一步促进我国运河工程建设的快速发展,保证运河通航能力和船行安全,部水运司组织开展了《运河通航标准》的制定。近日,《运河通航标准》制定工作大纲通过交通运输部专家审查,制定工作全面展开。

      《运河通航标准》的制定,对于指导和规范运河工程建设实践,提高运河通航效率、保证航行安全,保证建设安全、节约投资具有重要意义,将为管理、设计和科研单位开展运河工程规划、设计和试验研究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据了解,《运河通航标准》由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运河的规模和尺度、运河工程总体布置、运河通航水位和水流条件、运河环境保护等7个章节组成。

      有关人士介绍说,运河作为连接不同水系及江、河、湖、泽的人工航运通道,在交通运输、行洪灌溉、水产养殖和水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全国内河船型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我国运河建设获得快速发展。目前仅江苏省就已建成或在建运河类人工航道2700余公里,2005年京杭运河苏南段货运量就已达1.91亿吨,全国已规划和在建设的运河工程还有芜申、港申、杭甬、江淮、两沙等。运河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明显。运河工程的建设发展,迫切需要一本对运河航道尺度、运河与其交汇口的平面布置、运河通航水流条件、运河上建筑物布置等方面做出规定的专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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