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弱市环境中与船东抱团取暖,一向拒绝更改合同条款的造船企业开始有所通融,随着全球金融危机继续深化以及船舶订单撤销风险不断增大,造船合同重新谈判成为一种折中选择。”中国船舶工业经济研究中心产业分析师梁志勇告诉《中国产经新闻》记者。

  全球最大的干散货船舶运营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于近日表示,正与船厂洽商计划取消或推迟其大量船舶订单中的一部分,但具体情况并未透露。

    一场前所未有的合同更改风潮正在袭击整个造船业。

  全球航运市场陷入低迷后,船东或航运公司为了减少损失,向船厂提出了诸如更改船型、延迟交付日期、降低船价等合同重谈要求,目前看来,这样的情况在业内已经相当普遍。

  据了解,仅舟山中远船务公司,就有多单合同进行了重新修订。其与韩国STX大洋公司签订的4艘57型散货船的合同交付期从2010年2-6月延至2011年2-11月;与葡萄牙Portline签订的3艘57型散货船合同,交付期从2009年8-11月延至2012年1月;与亚洲船东签订的2艘散货船合同交付期延至2010年2月和7月以后;与欧洲船东签订的2艘57型散货船的合同,交付期每艘推迟3-4个月。

  此外,大连中远船务也有3艘57型散货船的交付期从2009年底延至2010年6月底。

  据梁志勇介绍,为了在弱市环境中维持与好船东的密切关系,中国造船企业采取更加灵活的方式推迟订单交付日期,部分订单交付日期已经推迟了半年到一年时间甚至两年时间。总体来看,中国造船企业涉及到的合同更改内容主要侧重于向后延迟交付日期,涉及船型多为集装箱船和散货船。

  让造船企业能够乐于接受合同更改并不容易,对于延期交付要求,中国造船企业一直以来给予拒绝,这令以色列以星、瑞士地中海等航运巨头很是头痛。但行业形势的逐步恶化让造船企业不得不放弃了曾经强硬的立场。

  根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2008年10月至2009年4月中国重点监测船企发生撤单共计125艘。

  梁志勇向本报记者指出,虽然我国造船企业遭遇的撤单数量低于韩国造船业撤单数量(220艘),但由于中国未上市船企以及中小船企远远多于韩国,所以中国“信息不对称”问题要大于韩国,因此,目前究竟哪个国家撤单数量最多尚不好做出准确判断,不过可以说,韩国和中国均是此次撤单风暴中的“重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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