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记者从国家海上搜救部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会议上获悉,我国将建立搜救区域联动机制,拟将全国划分为华北、华中、华南和长江4个搜救区域联动合作区,在水上险情处置、防抗极端天气、搜救演练等方面形成信息共享、相互支援、密切配合的合作机制。

    据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常务副主任陈爱平介绍,2009年海上搜救的特点是船舶险情种类复杂、涉外事件较多、海上险情处置难度较大。据统计,1月到11月,中国海上搜救中心及各省级海上搜救中心共组织、协调搜救行动1786次,协调派出救助船舶7127艘次、飞机275架次,成功救助遇险人员16333人、船舶1445艘,救助成功率达96.1%。各类险情的成功处置,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据悉,除了建立搜救区域联动机制外,明年的海上搜救重点工作还包括加强非水网地区水上搜救工作,推进搜救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在沿海和内河试点建设海上搜救志愿者队伍,建立和完善海上搜救漂移推算系统和辅助决策系统,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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