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舟山市港航管理局正式成立,该市副市长李善忠为该局授牌授印,以后,舟山市港务职能将由市港航管理局和舟山港务集团分别承担。

    近年来,舟山市的港口开发建设取得了显著成就,但与周边地区相比,与所拥有的港口资源优势相比,舟山市在港口管理体制、港口开发模式、投融资模式等方面,还存在着与加快港口发展不相适应、与现代企业管理和发展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迫切需要以改革的思路、创新的机制来推动港航新一轮改革和发展。

    为此,舟山市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合理界定市港航局、舟山港务集团的权责。按照港口相关法规政策的规定,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由市港航局行使,生产经营、投资开发、企业管理等由舟山港务集团自主运作。今后,舟山市港航局的职能主要是加强港口发展的战略研究、编制舟山港口发展战略和规划,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千方百计做大做强航运业。舟山港务集团则将加快股份制改造,力争用2-3年的时间,完成企业上市。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