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 24日,一艘假冒渔船在道外区北十八道街码头附近江面翻船,船上四人落水,两人失踪。截至昨18时许,失踪者仍未找到,肇事船主仍“逍遥法外”,事故责任也无人认定。由于肇事船只是三无船只(没有取得渔船手续、没有船名和船号),家属迫切希望相关部门能对此给个说法。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居然没有部门能够对肇事的三无船只的问题给予解答。

记者首先与市渔政部门取得联系,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沉没船只为三无假冒渔船,故此事已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他们只负责管理渔船和船上人员,如果记者想继续了解情况,可以找海事局或者水上民警队。

  随后,记者与水上民警队取得联系,办案民警告诉记者,该队主要负责搜救、打捞落水者及江上打仗斗殴等治安案件处理工作,其他事务均不在其管辖范围内,故其无权处理此事,也无法传唤船主。

  最后,记者来到哈尔滨海事局,海事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只有持有《船员适任证书》和《船员服务簿》的正规船员才受其管理,因肇事船主并非正规船员,所以他们也无权传唤其来了解情况。至于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由于之前了解到肇事船只是一艘渔船,渔船都是由渔政部门处理的,故未介入处理此事。现经调查,该船在渔政和海事两个部门都没有登记,既非渔船也非民用自用船,情况比较复杂,故该局于局长已责成副局长陈洪弢与市渔政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具体如何处理仍在进一步研究中。

  对此,失踪者李万江的弟弟李万国说,25日清晨他们得到消息后,就已经将此事向各相关部门报了案,可至今未得到回音。家属现在感到很困惑:不管肇事船只归哪个部门管理,它终究是在江上行驶的,难道诺大个哈尔滨江段,竟没人管理这种船只吗?如果真的是这样,是不是谁都可以做一艘船、贴上渔船标志,在松花江上畅通无阻?果真如此,松花江上不知道还会出多少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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