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上海市交通港口局、工商局联合发布有关通知,将选择5—10家已经在境外从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业务、在境内拥有联络点、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经纪组织进行试点。这一举措就像放置了一块磁石,吸引着相关人才进入我国航运经纪市场。

  自去年中央确定在上海建设国际航运中心以来,业界关于改善上海航运软环境的呼声络绎不绝,来自业界和政府的代表一致表示,当前上海要尽快培育航运经纪人队伍,扩大自身在航运资源配置方面的话语权。

  首家航运经纪人俱乐部秘书长刘巽良表示,航运经纪人包括租船经纪人、船舶买卖经纪人和货运代理人等类别。从国际经验看,航运经纪人在航运市场上的作用十分重要,如伦敦就凭借世界一流的航运经纪公司,大力发展高端航运服务业,从而使其在港口功能退化后仍保持全球航运中心的地位。

  刘巽良表示,与房产经纪等普通经纪行业不同的是,航运交易的技术和法律要求非常复杂,就像普通人打官司必须请律师一样,要求有非常专业的经纪人从中提供服务。在解决注册问题和规范航运经纪人方面,首先要确定行业的准入制度。目前,我国通行的做法是资质考试,刘巽良说,应当使考试形式和内容的设计进一步贴近市场,在确保专业能力的同时最大程度地吸纳人才。

  据悉,此次试点期限为今年7月1日至12月31日,凡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上海设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有限责任公司。通知明确,对拟从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业的人员试行资格考核制度。拥有5名以上具备资格人员的试点申请人,经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内资)或者商务主管部门(外资)提出申请,并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方可在沪设立国际航运(船舶)经纪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从事国际船舶买卖经纪、国际船舶修理建造经纪和国际船舶租赁经纪等业务。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