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船长石桂德

    “九江大桥坍塌不是我撞的!”昨天,坐在被告席上的石桂德大声说。2007年6月15日凌晨5时10分左右,轰隆一声巨响,横跨西江,全长1675.2米的九江大桥塌了200米。正在桥上行驶的4辆汽车与2名施工人员像下饺子一样坠入河中,共造成8人死亡,这就是当年轰动全国的“九江大桥6·15船撞桥断事故”。

    事发后,经调查,包括石桂德在内的各方都认定,惨剧是作为船长的石桂德驾驶“南桂机035”船,撞到大桥桥墩将桥撞塌。2007年8月3日,石桂德被批捕。昨天该案在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开庭,出庭时,石桂德以及一些证人推翻自己曾经的证言,表示“不记得了”,“当时以为是撞了”。石桂德的律师甚至直言“不是船撞桥而是桥砸船”。而大桥调查报告再次受到辩方的质疑。

    事发 “撞东西了,快走”

    今年25岁的小罗,3年前在石桂德的船上做水手。事发后,他曾向广东海事公安局说明了事发时的情况。“当时我正在睡觉,船长石桂德突然大叫一声‘撞东西了,快走!’随后我感到船在震动,过了不到10秒钟时,听到了轰隆一声巨响,然后船头开始慢慢下沉。”昨天,在出庭时,他表示自己当年的证言属实。

    昨天,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起诉书认为,2007年6月15日4时许,石桂德驾驶“南桂机035”船装载河砂自佛山高明顺流开往顺德,开船时江面有轻雾。5时许,当船距九江大桥约1100米时,江面上有浓雾,能见度急剧下降。作为船长的石桂德没有按照规定加强瞭望、选择安全地点抛锚以及采取安全航速等措施,在无法确认船首前方所见白灯是否为主航道灯的情况下,仍然冒险航行。当“南桂机035”船接近九江大桥时,石桂德因该船与桥前约80米的一个航标发生擦碰而意识到本船已严重偏离主航道,但仍没有采取停航等有效措施,反而试图将船头调至九江大桥桥墩间通行,轻信可以避免船只与大桥桥墩触碰。5时10分左右,船因偏离航道以及石桂德对航道灯判断的严重失误,致使该船头与九江大桥23号桥墩发生触碰,导致九江大桥23号、24号、25号三个桥墩倒塌,并引发所承载桥面坍塌,使得正在桥上行驶的四辆汽车落入江中损毁(经鉴定,共计价值人民币32万余元),车内6人以及2名大桥施工人员落水后死亡,造成经济损失为人民币4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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