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太平洋上的公海,美国人来管还差不多!什么时候你们大陆也管到太平洋里来了?”62岁的台湾人颜清全一脸不忿地冲着登船检查的中国渔政人员嚷嚷起来。此刻,由他负责机修的“乌拉尔1(URAL1)”渔船上,卫星导航仪显示的船只位置在北纬39度59分、东经159度29分附近,这里距北京已经跨越了近45个经度。即使是像颜清全这样在海上跑了大半辈子的老手也没有想到,在北太平洋的深处,他们竟然还会遇到巡航的中国渔政船。而作为中国目前唯一进入大洋履行公海执法责任的政府公务船,中国渔政船要对付的正是“乌拉尔1”这种被联合国决议禁止的非法大型流网船。《环球时报》记者随着“中国渔政201”船,亲历了今年中国渔政船北太平洋巡航的全过程。

  到北太平洋清除“幽灵杀手”

  发现“乌拉尔1”之前,隶属于东海区渔政局的“中国渔政201”船已经在海上航行了10天。它从上海启航,在对马海峡和黄渤海区渔政局的“中国渔政118”船会合并组成编队,经日本海,穿越本州、北海道两岛之间的津轻海峡进入太平洋。在北太平洋鱿钓渔船密集的中心渔场,“中国渔政201”船的船员听渔民说,这几天曾见过一艘大型流网船在附近活动。对各类渔船的行动特点了然于胸的渔政201船船长施冬当即定下巡航线路:往中心渔场外围东偏南方向搜寻非法大型流网船。

  大型流网在国际上有着海洋“幽灵杀手”的恶名。成百上千片流网连在一起,悬垂于海水中,组成一道巨大的网墙,网墙长度动辄几十海里,有的甚至达到上百海里,而从海面垂下的网深也在100米上下。东海区渔政总队的副总队长王浩说,这种网具实在太长太大,什么撞进来就缠住什么,对海洋里的鱼类和其他生物资源杀伤力巨大,而且还常常阻断不少洄游性鱼类的洄游通道,此外,如此大面积的网下在海里,对民船、军船,甚至包括潜艇的航行安全都是非常严重的威胁。

  正是由于这些危害,联大第46/215号决议更是明确从1993年1月1日起,在各大洋公海海域全面禁止大型流刺网作业。中国政府也明令禁止我国渔船在公海从事流网作业,并且对违规渔船制定了十分严厉的处罚措施。根据1993年中美签署的谅解备忘录,中国从1994年起派遣渔政检查官搭乘美国海岸警卫队舰艇在北太平洋公海海域检查中国渔船有没有进行大型流网捕捞作业。在北太平洋,每年约400多艘中国渔船从事鱿钓作业,确有少数中国渔船在利益驱使下偷偷从事这种相对而言成本低、效率高、产量大的大型流网捕捞鱿鱼作业,而只有中国渔政才有权对公海上的中国渔船实行管辖。

  装备千吨级的渔政船后,中国渔政决定也要派出自己的执法船进入北太平洋巡航。2002年,“中国渔政202”首次远赴北太,从那以后,每年都有一两艘中国渔政船在鱿钓生产季节到北太平洋巡航。依照国内、国际法律,巡航的中国渔政船有权登临中国和不明国籍的渔船进行检查。

  与非法流网船斗智斗勇

  老练的航海人都练就了令人惊叹的好眼力。2天后,当“乌拉尔1”还是海平面上遥远的一个小黑点时就被驾驶台上的施冬船长盯上了。稍稍靠近一些,望远镜里看得清楚,“乌拉尔1”船上没有悬挂任何国旗,甲板上斜立着的一条导网管非常醒目,那是用来收放流网的。刚看见“中国渔政201”迫近时,“乌拉尔1”还试图逃走,无奈船速太慢无法得逞。“中国渔政201”放下小艇,凭着过硬的“靠帮”本领送5名渔政执法人员登上了“乌拉尔1”。经过约4个小时的检查、取证、询问,基本认定这是一艘国籍不明或无国籍、在北太公海从事非法大型流网作业的渔船。

  第一个登上“乌拉尔1”的渔政船员陆军说,船的前后甲板、驾驶台顶上到处都放着一袋袋捆扎好的流网,船舷边上放着一些电浮标和浮球,都是流网作业的组件,在后甲板上,部分流网已经打开,导网管里也放进了流网。

  渔政检查官唐文生告诉记者,这条渔船上的主心骨是两个台湾人,船长刘瑞隆和负责机器修理的颜清全,其他船员分别来自中国大陆、越南和印尼,一共26人,船上没有悬挂国旗,船长也无法出具任何有效的船籍证书和船舶所有权证书。台湾籍船长刘瑞隆能拿出的涉及该船身份的文件只有一张中国国际航行船舶出口岸许可证书和一份早已过期的印尼渔船安检证书。“乌拉尔1”是5月17日下午从福建东山出发的,当地海事部门发出的国际船舶出口岸许可证书上写着的船籍国是加勒比海小岛国圣基茨和尼维斯,但当这条船几天后在津轻海峡附近发出船只遇难的电子信号时,电子信号显示的该船ID号所属地却是台北。渔政船上一位渔政执法人员对记者说,在船籍上弄鬼,刻意制造种种“莫须有”式的“多重身份”,说明船主想千方百计利用公海管理的复杂性来逃避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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