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宁波海事法院的消息, 8月31日,总吨位为16万吨的法国巨型油轮“FLANDRE”轮与舟山籍干货船“桦驰8”轮发生碰撞,结果1人被救起,其他6名船员失踪。近日,被扣法籍油轮开出1220万元巨款“赎身”。

  2010年8月31日,总吨位为16万吨的法国巨型油轮“FLANDRE”轮空载由宁波大榭驶往阿联酋,途经舟山虾峙门水域时,与满载石子的舟山籍干货船“桦驰8”轮发生碰撞,造成“桦驰8”轮当场沉没,船上7人落水,经浙江海上搜救中心和浙江海事部门全力搜救后,1人被救起,其他6名船员失踪。

  据事故搜救权威人士分析,虾峙门航道是世界上最深的人工航道,沉船地点海域水深达六十米左右,当时又正遇台风“圆规”附近宁波海面,事发地风力大,水流急。理论上在海上落水后最长能呆72小时,因此, 6名失踪人员到目前生还希望几乎为零。

  事故发生后,失踪船员黄某家属于9月7日向宁波海事法院提出诉前海事请求保全申请,要求扣押“FLANDRE”轮,以保障其失踪船员人身伤亡损害赔偿权益的实现,还责令该船船东提供人民币110万元或与之相称的可靠担保,法院依法准予申请。据办案法官介绍,如果其他失踪船员家属及沉船船东相继提出保全申请,宁波海事法院将依法追加担保额度。法院受理后,办案法官立即办理所有法律手续及时赶往事发海域对“FLANDRE”轮实施扣押,对该轮下达限制其离港,未经法院批准不得移泊的命令。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外轮被扣押后须由公安边防武警派专人看管,因看管产生的费用由船方负责。万吨油轮被扣不能营运,损失将是巨大的,再之看管费用及台风季节威胁,因此,多滞溜一天都会产生一笔巨大的损失。

  法国船方联系保险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担保公司同意为“FLANDRE”轮提供420万元人民币的失踪人员人身伤亡赔偿担保,提供800万元人民币的因碰撞造成“桦驰8”轮损失的财产赔偿担保。

  近日,担保协议达成后,该法院因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对“FLANDRE”轮宣布解除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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