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疆保税港区获悉,为吸引更多船舶及船公司登记或运营,加快发展航运业,《东疆保税港区鼓励船舶登记和船公司运营的暂行办法》日前出台。

    根据该暂行办法,在保税港区注册营运的船公司,可享受相关鼓励政策。包括:自开业年度起,前三年按营业税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营业税的80%给予资金支持;自获利年度起,前三年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资金支持,后续经营期内,按企业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80%给予资金支持;在经营期内,保税港区按车船税的50%给予资金支持;自开业年度起,对船公司高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100%给予奖励;对船公司中层管理和技术人才,五年内按个人所得税地方分享部分的50%给予奖励;航运服务办公室优先为船公司中高级人才及子女办理天津市常住户口、人才居住证、子女入学、社会保障等相关事宜等。

    截至目前,东疆保税港区已吸引10艘船舶及14家船公司注册登记或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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