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至10日,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合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会上,中韩双方商谈了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通道开通相关具体工作,就设立合作委员会、协定适用的海港口岸、行车许可证的数量、样式及发放程序、挂车进出境流程及相关手续、挂车的安全技术标准、相互驶入的挂车相关证件及样式的交换及信息交换及管理机构的设立或指定等七项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并达成广泛一致。

  11月18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商务厅在威海联合举办了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培训班。随着中韩陆海联运“路线图”的日渐清晰,山东以及威海各方正为中韩陆海联运紧锣密鼓地做着准备工作。

  陆海联运开始实际操作

  11月18日,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和山东省商务厅在威海联合举办了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项目培训班。业内人士认为,这个看似仅仅是为应对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通道建立而举办的活动,其实是中韩陆海联运步伐正在加速的标志性动作。这意味着,山东省正在为这一“海上高速公路”的开通,加紧做起对接工作,以应对可能提前到来的商机。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培训班举行之后,省交通厅和威海当地的相关单位还就如何对接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通道的开通进行了会商与探讨。

  此前,为更好地推动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及汽车甩挂运输的实施,山东省交通厅道路运输局已分别于10月25日至10月30日、11月7日至11月12日举办了两期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及汽车甩挂运输培训班。

  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通道有可能提前建成的消息并非空穴来风。就在本月的9日至10日,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合作委员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上,中韩双方确定了相互开通的口岸,我国是青岛、烟台、威海、龙眼、石岛和日照等6个适用海港口岸,并于2010年底前在已具备开通条件的威海、青岛2个海港口岸先行开通。韩方提出协定生效的同时,将客滚班轮挂靠的仁川、平泽和群山3个港口都作为适用口岸,2010年底前开通仁川港,并根据船公司的准备情况开通其它港口。

  根据该次会议商定的内容,自今年年底协定生效之日起到2011年年末,双方将各发放1万张行车许可证,并视情况可继续追加。双方同意,按照各自国内法的规定对临时进出境挂车办理关税担保和保险手续;双方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两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最佳方式开展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并商定在2010年11月底前交换本国办理挂车进出境相关流程的中韩文对照文本。双方商定,两国牵引车与挂车的连接装置统一采用50mm规格的牵引销,并符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的有关标准。此外,双方还交换了各自的国籍识别标识样式,并商定在挂车车体后面、汽车牌照的旁边粘贴。

  双方还商定,现阶段通过现有通讯方式交换开展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所需的相关信息,在口岸开通10天以前,尽最大努力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双方同意,将把建立数据交换平台信息系统,作为今后的共同努力方向。

  “门到门”运输省时又省钱

  陆海联运汽车运输是指运输车辆利用滚装渡轮进入对方境内后,不需要卸载货物换乘对方国家的运输工具,而是由原车直接将货物运送到目的地的运输方式。

  今年9月7日,中韩双方签订了《中韩陆海联运汽车货物运输协定》。根据这一协定,初始阶段,中韩双方将允许被牵引挂车相互驶入,挂车到达对方港口后,由对方的车头前来牵引挂车,将货物送达目的地;进入协定第二阶段后,将逐步允许包括车头在内的货车整体驶入。

  同传统海运集装箱运输方式相比,陆海联运减少了中间环节、提高了效率、降低了运输成本,就像铺筑一条“海上高速公路”,实现进出口货物的“门到门”直达运输,大大提升物流的便利程度。

  我市一家物流公司的负责人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20米长的铝塑管件为例,按照现有的模式,该货物在输韩过程中,要经历如下几个环节:从厂家装车—运到威海有关的场站卸车—装到有海关监管的车辆上拖到威海港码头—由港口装卸设备卸下来—由港口机械运送到船舱—卸到舱内,应该说环节很多,手续很复杂。而通道建成后,经海关查验,货物可从厂家直接运到韩国,换装时间可减少3.5小时左右,每个标准箱节约费用约50美元。

  按照试点要求,开放港口还将建设海关、商检、边防、交通运输等管理部门“联检通道”,使陆海联运车辆享受到“一站式”服务。

  据了解,目前,山东对韩出口货物中,蔬菜和水产品占较大比例,对运输时效性的要求很高,而现有两次通关时间都需要几个小时左右,蔬菜新鲜度和水产品成活率大打折扣。而实现 “无缝物流”后,情况则会大为改观。以出口到韩国的活鱼为例,使用专用挂车可以在滚装船上实现不间断充氧和控制温度,成活率可提高约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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