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媒体最近的报道显示,在近30年间,我国沿海仅船舶发生的海上溢油事故就达数千起,溢油总量达到近35000吨。这使得石油类污染成为我国海洋污染的重灾区。目前,我国沿海地区海水中的含油量已超过国家标准2~8倍。

    据了解,近年来,石油类污染正逐渐成为我国海洋中的主要污染物,并且污染量呈现上升趋势。有关部门检测发现,我国沿海地区海水的含油量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海水水质标准2~8倍。海上溢油事故是海洋石油类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国家海洋局今年3月发布的《2009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显示,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2009年,国家海洋局对全国40条主要河流实施了污染物入海总量监测。结果显示,全年由河流入海的石油类、营养盐、重金属和砷等主要污染物总量为1367万吨,比上年增加218万吨。而海洋石油污染的来源,除了陆域排放和海上开发造成的泄漏以外,因事故造成的海洋石油污染是另一主因。有媒体披露,在近30年间,我国沿海共发生船舶溢油事故2353次,平均每3.5天发生一起,溢油总量达34189吨。

    南海环境检测中心专家陈畅署表示,我国的海上石油开发与勘探活动主要在渤海和南海。随着海上采油钻井平台和海底输油管线以及进出口石油运输等的逐年增加,南海海域已属于溢油事故多发海域。而渤海湾也有上千口油井,溢油事故也时有发生。据国家海洋局统计,渤海现有输油管道溢油概率约为每年0.1次,渤海石油平台由于火灾及井喷所引起的溢油事故概率约为每年0.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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