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岸线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资源,也是港口发展生命线。浙江出台此《办法》,正是考虑到较大规模开发的优良港口岸线资源越来越少,需要加强保护、合理开发岸线资源。 
    在年初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很多航运界代表纷纷表示国家应该尽快制定《港口岸线管理保护条例》,建立综合开发利用水资源的体制机制,保护和利用好有限的水资源。

    虽然近几年,全国很多省市都颁布了相应的港口管理条例,也都重视岸线资源的保护,但是据了解,港口岸线的过度开发现象还是有所存在的。

    过度开发?

    据调查,浙江省某市海岸线漫长而曲折,据该市海域行政区域勘界时的测算,大陆海岸线长800多公里,占浙江省大陆海岸线的45%,组合优势明显,优良港址众多。近几年来,该市海岸线开发强度较大,除东部岸线基本未开发外,其余岸线几乎都被开发利用。岸线利用方式主要是围填海、港口和临港工业、海洋渔业和海洋旅游等。

    统计显示,目前在广西1600多公里的海岸线中,适合建万吨以上码头泊位的深水岸线仅约200公里;在6000多公里内河航道中,能够建设千吨级以上码头的深水岸线只有500多公里。

    用“寸岸寸金”来形容现在的港口岸线资源一点也不为过。就拿江苏省来说,据数据显示,江苏省沿海、沿江宜港岸线约600公里。其中,沿江有428公里,已利用195公里;沿海有171.9公里,已利用16.8公里。江苏省一年要新开发港口岸线十几公里,在张家港、江阴等苏南发达城市,沿江岸线已基本用完,需要通过资源整合来挖掘新的空间。

    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人士透露,长江在江苏境内穿越8个市,21个县,大多数沿江市县都在实施“以港兴市”战略。由于全省没有统揽全局、协调发展、优化资源配置的岸线开发利用整体规划,一些地方从自身利益出发,各自为政,自行开发,出现了重复建设、盲目投资、深水浅用、多占少用等现象。本来100米可以解决的工程却占用了几百米甚至上千米,可建万吨级码头的岸线却建了千吨级,致使长江资源开发利用的规模和布局不当,造成宝贵岸线资源的很大浪费。因此,该人士表示,作为港口建设的基础性资源,岸线资源是不可再生的,理应科学合理开发,但是多占少用、利用率低等现象的存在,浪费了稀缺的岸线资源。

    据镇江市口岸和港口管理局工作人员提供的一份《关于保护和利用镇江长江岸线的思考和建议(初稿)》显示:首先,镇江岸线利用的功能布局不合理,集约化程度不高。由于产业布局上的缺陷,造成码头建设重复,功能重叠,如化工码头、煤码头从上游高资到下游大港都有。其次,镇江公用泊位与货主泊位配比不合理,利用效率不高。如货主码头泊位占全港区泊位的63%,但只承担了全市港区吞吐量的40%,利用率仅为65%,货主码头吃不饱,能力闲置。第三,镇江用资源换项目,造成岸线资源的严重浪费。由于当初受急于发展的思想诱导,用岸线资源招来一些项目,形成了目前普遍存在的“深水浅用”、“多占少用”、“贴岸使用”的情况,直接导致了镇江市江南港区可利用岸线已不足8公里。

    该工作人员表示:“随着港口岸线供需矛盾日渐凸显,镇江新区、润州区和丹徒经济开发区将很快面临无港口岸线可用的局面。”

    这仅仅是长三角区域港口岸线开发利用的现状,在全国其他区域这种情况一样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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