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韩联社报道,韩国泰安海洋警察署7日表示,已对在执法过程中向韩国海警挥动凶器的3名中国船员,以妨碍执行特殊公务致伤罪的嫌疑进行了刑事拘禁。

  其余7船员仍未送还

  韩国海警声称,10名中国船员乘坐渔船于3日15时左右在泰安郡格列非列岛西南约103公里处进行非法捕捞,对于前往执法的韩国海警挥动斧头和铁锤,并伤及1名海警,因此韩方刑拘了船长和另2名积极施暴的船员。

  韩国海警对于“辽长渔”号船长董某(39岁)以非法进入韩国专属经济区(EEZ)捕鱼的嫌疑进行刑拘,对于积极施暴的李某(24岁)等2名船员以妨碍执行特殊公务致伤罪的嫌疑进行刑拘。

  被扣押的两艘渔船将被罚款各3000万韩圜(约合21万港元)。

  海警表示,船东若缴纳担保金时,船长董某将可以立即获得释放,但是涉嫌妨碍执行特殊公务致伤罪的两名船员将会被起诉,不得立即释放。

  泰安海警的有关人士表示,警察负伤的案件事态严重,所以拘禁了3人。其他7名船员的犯罪嫌疑虽然轻微,但不会被立即送还,而需接受相关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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