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交通运输部在深圳市组织召开深圳港大铲湾港区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1-3号泊位竣工验收会议。3个泊位通过了竣工验收,标志着大铲湾码头(一期)5个15万吨泊位全部建成并通过竣工验收。

    验收委员会听取了码头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关于项目建设、试运行的情况汇报,对竣工验收材料进行了认真审议。验收委员会主任委员、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徐祖远主持会议并颁发了竣工验收鉴定书。

    大铲湾码头(一期)位于深圳市宝安区,共有5个深水泊位,年设计吞吐能力250万标准箱,岸线长1830米,纵深600米,前沿水深初期为15.5米,远期可浚深至18米。水路南距香港20海里,北至广州40海里,是集散泛珠三角各主要生产基地货物的理想站点。

    徐祖远指出,大铲湾港区一期工程的建成投产,将进一步完善、优化深圳港口布局,对增强深圳港的生产能力,提高深圳港服务珠三角及华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具有重要意义。他要求全体工程建设者认真总结本期工程建设中的成功经验,继续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科学设计、施工、管理,全面提升港口服务能力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和保障;要尽快完善大铲湾港区的管理和运营机制,各单位密切配合、精诚团结,加强和完善港口软环境建设,重点建设先进的信息平台,提升港口综合竞争力,依托科技进步,提高港口抗风险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快将该港区发展成为重要的集装箱干线港区;要尽快完善港口配套系统,确保一期工程正常、高效运营,使建成的一期工程尽快发挥投资和资源效益;各个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要高度重视该港区的安全工作,持续保持港口运营的持续安全良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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