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大连港口集装箱业务加快发展政策推介会上获悉,大连市政府日前制定的《关于促进大连港口集装箱业务加快发展的意见》(简称《意见》)提出对集装箱专用码头用地给予特殊优惠等诸多利好政策。

  《意见》指出,鼓励和支持腹地大型企业、各类经济体在大连市依托港口岸线资源建立临港经济区或出海口。在同等条件下,大连市企业在各类港口项目建设中享有优先权。

  大连市政府对建设集装箱专用码头并能带来集装箱增量的投资项目给予支持:对集装箱专用码头用地给予特殊优惠;对在大连港口从事集装箱运输的船公司和代理公司,在大连港口从事集装箱水水中转业务的船公司和从事铁海联运集装箱业务的公司等,将分别给予特殊的优惠政策。

  大连将按照“三核两翼”的港口规划布局,以建设国际一流集装箱港口为标准,按照适度超前的原则,尽快把大窑湾北岸建设成为现代化、大型化的国际集装箱枢纽港,起步工程的6个泊位要在年内开工建设。大窑湾二期集装箱码头15号泊位已经通过口岸对外开放验收,自2011年10月12日开放。

  大连还将实施口岸通关全年365天24小时监管服务。选择科技含量高、典型示范性强、对提高口岸集装箱通关效率作用明显的通关示范项目予以资助。经批准后,辽宁省内各高速公路收费站,将全额免收往返大连的集装箱车(包括重车、空车)的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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