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界捕鱼”最近成了东亚海域的敏感词,与标志着繁荣的各类巨型油轮和商船相比,在东亚海域往来的各国渔船的数量更加庞大,然而,这些海上“原住民”最近在各国间引发了不小的风波。在日本扣押、释放中国渔船及船长事件后,韩国海洋警察厅厅长日前强硬表态要“严打中国渔船非法捕捞”。早在古代,希腊各城邦以及古罗马和迦太基人之间就曾爆发过激烈的渔业战争,近些年来由于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概念深入人心,渔业纠纷变得更频繁,丹麦和加拿大为争夺大西洋比目鱼渔场发生过两国军舰对峙的“比目鱼战争”;韩国十几年前渔船频频“入侵”日本海上经济区造成《韩日渔业协定》被废除;日本也多次抗议俄边防部队向“越界”日本渔船开枪的事件。英国广播公司称,东亚海域渔业纠纷,和相关海域主权、航道权、石油开采权掺杂在一起,极易引发各国矛盾,成为东亚矛盾冲突潜藏的隐忧。

中俄日韩为越界捕鱼争吵

13日,韩国海洋警察厅厅长牟康仁视察木浦海警署时称,要强力打击在韩国专属经济区非法捕捞的外国渔船,他在讲话中指明主要管制对象是“中国渔船”。韩国农林水产食品部随后称,已经特别制定“中国渔船非法捕捞特别管制对策”。此外,韩国将现在的渔政巡逻船由2艘增加到7艘。韩国媒体显得更为强硬。韩国《国民日报》社论称,对于中国渔船非法捕捞行为,韩国政府现行的外交政策过于低姿态,应进行修正。

在韩国,一些媒体还把韩中渔业纠纷与此前日本扣留中国渔船事件相比较。韩国《朝鲜日报》报道的标题就是“中国政府批评韩国暴力对待中国渔船,但对姿态强硬的日本政府则要求从快处理”。实际上,据日本媒体报道,日本6日扣押进入日本海域的中国渔船,但发现船上渔具未湿,鱼舱内也没有鱼,判断该船是“船员睡着时漂进日本海域”。尽管日本《产经新闻》将事件说成是“中国不断挑衅的表现”,建议日本采取更强硬态度,但长崎地方法院最后判中国船长缴纳30万日元罚金释放回国。

韩日媒体在纷纷要求强硬对待越界中国渔船的时候,却很少提自己渔船“非法越界”的情况。《产经新闻》7日援引日本海上保安厅的统计数据称,外国渔船在日本海域进行违法作业被扣案件今年有10件,其中9件涉及韩国渔船。而十几年前,由于韩国渔船蜂拥到日本专属经济区内进行非法捕捞,日本于1998年单方面宣布废止《韩日渔业协定》,禁止一切韩国渔船到日本专属经济区内进行捕捞。此后,韩日进行多轮协商,重新签订新《韩日渔业协定》,对韩国渔船到日本专属经济区内捕捞严格控制。韩联社曾称,这份新协定给很多小渔船主沉重打击,造成“如果遵守协定就无法生存”的困境。

其实,日本渔船也吃过“越界捕鱼”的亏。今年2月,俄罗斯边防部队在南千岛群岛附近海域朝一艘日本渔船开枪射击。对此,《俄罗斯报》称,俄日渔业纠纷由来已久,经常发生俄罗斯扣押和枪击日本渔船事件。该报引述俄专家的话称,日本渔船经常进入俄海域捕鱼,给俄造成巨额经济损失,日本渔民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后面有日本政府的纵容和支持。

对于东亚国家的海上纠纷,《纽约时报》称,东亚海域周边围绕着许多国家,对这些国家来说,专属经济区的200海里实在太广,而这些国家间的距离又实在太近,结果专属经济区相互重叠造成矛盾,更不用提各国间棘手的主权争端了。英国广播公司BBC称,以前各国民间由于实力所限,对周边争议海域的渔业资源有心无力,现在各方对自己经济主权越发重视。文章称,东亚海域渔业纠纷,经常和相关海域主权、航道权、石油开采权掺杂在一起,极易成为潜藏的冲突点。

利益驱动与主权争端是共同诱因

中国农业部门一位熟悉渔业事务的官员15日对《环球时报》记者说,渔民越界捕鱼最主要的原因是利益驱动,鱼群是流动的,渔民为了捕鱼甘愿冒着越界被外国海洋警察逮捕被罚款的风险,这种例子很多。此外,有些渔民有自己熟悉的传统作业场,不愿意按划定的区域作业捕鱼,相关国家的海洋领土主权争端等,都是渔民越界捕鱼的原因。

一名渔业管理部门知情人士说,近年来,中国国内的渔场渔业资源衰退得相当厉害,渔民出海后的渔获量很少,一些渔船为了经济效益铤而走险。实际上,到别国海域偷渔的风险很大,一旦抓住会受到严厉处罚。而且除此之外,偷渔的渔船为了躲避别国巡逻船,常常会在天气海况比较恶劣、巡逻船轻易不会出动的时候行动,风浪是他们面临的另一种风险。

中国和一些海上邻国是有渔业协定的,像中韩、中日的渔业协定中都有相互入渔的内容。但对这种合法到邻国海域入渔的渔船有着严格的管理和限制,每年获准的渔船数量很有限,而且还在减少,同时对这些获准渔船的主机功率、捕鱼的种类和数量、捕鱼作业方式、渔网网眼大小都有明确规定。即使有进入别国海域的入渔许可,如果超出规定作业同样会被处罚。但对不少中国渔船来说,出海以后打不着什么鱼,就会不顾各种规定往有鱼的海域闯。

浙江舟山的一名老渔民对《环球时报》记者说,几十年前日本、韩国渔船的捕捞能力强,那个时候它们的渔船经常大量到离中国海岸只有几十甚至十几海里的海上来捕鱼,但那时没有什么专属经济区的概念,现在是我们的捕捞能力强了,可是要去他们国家的海里打鱼就不行。

《环球时报》记者曾随中国渔政船在东海海域巡航,看到过在中国海域作业的韩国渔船。这些渔船并不大,采用的基本上是延绳钓的作业方式,渔获量并不大,但钓上来的都是质量很好、外观漂亮、尺寸较大的鱼。这类作业方式不会破坏海洋渔业资源,经济效益也很好。浙江舟山一名姓张的船老大说,延绳钓的经济效益好是对日本、韩国这些国家而言,它们那里质量好的鱼能卖很高的单价,所以捕鱼重质不重量,一条船出海,有10吨鱼的收获,全船人回去大半年就可以不干活了。但中国渔船不行,中国市场同类鱼的质量好坏价格差别没有那么大,所以我们出海只能以量取胜,主要都是像拖网这样大量捕捞的作业方式,现在中国沿海的鱼少了,只好到远一点的地方去,哪里鱼多去哪里捕鱼,当然我们也不想惹事,无证闯到别的国家海域里的事情最好不干,问题是并非所有的人都这样。

广西北海的船老板李先生告诉《环球时报》记者,不久前他的一艘船被马来西亚警方扣押,一个多月后才将人和船释放,船上的渔业物资则被没收,损失120多万元。尽管越界捕鱼冒着很大风险,但李先生说,他们也没办法,他们船队有三四十条船,吨位一般在240吨左右,捕鱼的海域主要是南海,每次出海捕鱼大约五六十天,每次出海成本包括油费和人工,油费一趟要8000多元人民币,普通船员工资是每月3300元,大副和船长每月7000元左右。李先生说,现在捕鱼经济压力很大,因为同一海域捕鱼的渔船很多,而且来自很多国家,比如马来西亚、越南等。

渔业纷争曾引发多国对立

渔业纠纷是十分古老的话题。在古希腊各城邦间、古罗马和迦太基人间,都爆发过激烈的渔业战争。近现代最早国与国之间直接渔业纠纷,是美英间关于北大西洋纽芬兰、拉布拉多等渔场捕鱼权的纠纷。从1821年到1907年,英美因渔业纠纷对峙长达86年,双方各自派武装捕捉对方渔船。最终双方将纠纷上交海牙国际仲裁法庭裁定。

近年来,由于各国远洋捕捞能力的提升、沿海渔业资源的枯竭,各国间渔业纠纷变得更频繁。特别是随着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概念的普及,让渔业纠纷变得更复杂,比如原本领海线不交集的南北地中海沿岸国家,如今却成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重叠的国家;北大西洋和北冰洋沿岸国家的问题就更突出,丹麦和加拿大上世纪90年代就因争夺北大西洋比目鱼渔场,出动舰队对峙,被戏称为“比目鱼战争”。

一名渔业问题专家称,一般来说,渔业纠纷最终可以由双方协商捕捞限额来得到解决。一些专属经济区重叠的国家,采取将海域协商划分为“独享捕捞区”和“共享捕捞区”的办法协调分歧。即便如此,各种渔业纠纷也时常发生,甚至引发冲突。这主要因为不论渔船或执法者都可能打“擦边球”,前者可能因“共享渔场”资源不如“独享捕捞区”资源丰富而越界,在遭遇对方执法后就拼命抗拒、逃逸到“共享捕捞区”以躲避执法,后者则可能有意无意地越界执法,在不具备执法权限的地方追捕、处罚外籍渔船。一些与其他国家存在专属经济区甚至领海主权争端的国家,更借助渔船打“擦边球”,借渔权显示“主权存在”,由此带来的纠纷,便更难处理。

那名中国农业部门官员说,中国有20多万艘渔船,分部在各个海域。为了防止越界捕鱼的风险,中韩之间的水域被划分为3个部分,分别为“暂定措施水域”、“过渡水域”和“维持现有渔业活动水域”,“过渡水域”4年期满后按各自的专属经济区进行管理。

韩国外交通商部东北亚局一名官员对《环球时报》记者表示,韩日之间渔业纠纷曾十分激烈,但随着经济的发展,韩国渔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环境保护意识的增强,现在韩日渔业纠纷已经很少。该官员称,现在中国渔民到韩国专属经济区进行非法捕捞可以理解,也是为了生存,但问题在于触犯法律是要被追究的,这也给韩国政府带来很大困惑。如果渔业纠纷处理不当,很有可能会升级为外交纷争,对两国国民间的感情造成伤害,所以希望今后两国政府能够保持沟通,在渔业纠纷发生之时进行及时处理。

中国渔业管理部门知情人士说,对于越界捕鱼船只,中国渔业管理部门在实时的船位图上都可以看到渔船的位置,他们也想方设法通过无线电呼叫,“北斗”船位系统发短信,甚至找船员家属联系提醒渔船不要越界捕鱼,虽然有一定成效,但毕竟很难让每艘船都听话。他说,在这种情况下,别的国家该怎么管就怎么管,只要按照正常的渔事管理规定来办事就行。多数时候,对于这些偷入别国水域打鱼的渔船,回来之后中国的渔业管理部门还要处罚。

日本大阪大学一名教授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东亚国家很多都是传统渔业大国,发生海上渔业纠纷其实很正常,各国只需按法律行事就可以解决问题。但不可否认,很多时候本来简单的事实一旦添加了‘民族感情’、‘国家间对立’的话,就会演变成外交和政治事件,甚至加深国家间矛盾和对立,这是很不理智的一种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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