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港日前公布董事会决议公告,批准公司与辽宁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签订进出大连港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趸缴协议。这标志着大连港在集装箱三年超千万战略迈出关键一大步。

  为推动大连东北亚航运中心战略建设,2011年初辽宁省政府出台了有关“大连港集装箱三年超千万”战略的政策支持意见,根据辽宁省政府对《关于对大连港集装箱运输车辆高速公路通行费实行趸缴的请示》的批示意见,以及大连市政府《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连港口集装箱业务加快发展的意见》的规定,大连港将代表大连市政府实施高速公路费的趸缴工作,高速公路管理局定期与大连港对通过趸缴站的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信息数据进行确认及复核,此数据将作为日后双方趸缴费额的最终依据。该趸缴费用需由大连港先行代缴,之后再由政府以补贴的形式支付给大连港。该协议签署实施后,将降低集装箱货主到大连的运输费用、增强大连港的竞争力,给其集装箱业务带来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2011年是大连港集装箱业务超常规发展的一年,据最新公布数据统计,预计大连港全年完成集装箱吞吐量640万标箱,同比增长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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