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5”事件发生到恢复通航,澜沧江—湄公河上的任何动静都牵动着国人的心。作为一个中国人,特别是云南航运主管部门的工作者,“10·5”事件让我们无比愤慨和痛心。但痛定思痛,我们更对这条“黄金水道”今后的发展进行了深入思考,提出积极的应对和防范措施,以维护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的健康、安全、有序。

十年磨剑 航运成果显著

澜沧江—湄公河全长4880公里,流经中国、老挝、缅甸、泰国、柬埔寨、越南六国。千百年来,这条大江生生不息,载着岁月的沧桑,裹着历史的尘埃,蜿蜒流淌,注入大海,被誉为“东方多瑙河”。

自从2000 年6月26日澜沧江—湄公河航道正式通航以来,我国投入巨资,先后建设了思茅、景洪、关累、勐罕等一批港口码头设施,对境内外航道进行了整治,河道的通航能力有了显著提高。过去的原始航道如今可以常年通航,货运量从几十吨发展到现在的上百万吨,货种日益多元化。据不完全统计,通航以来,累计完成货运量300万吨以上,进出口和边贸额超过300亿元,出入境人员50万人次。航运为四国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澜沧江—湄公河已经成为一条沿江各国人民友好交往的纽带、经贸发展的桥梁、民族文化传播的走廊。

“桥头堡”建设凸显航道价值

澜沧江—湄公河通过20年的考察开发到正式通航,焕发着航运生机,沿江四国共享了发展成果。

尽管澜沧江—湄公河航道等级不高,船舶运量有限,有时会出现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干扰,但它蕴含的巨大商机和国际交往潜力一直推动着其航运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使之成为一条重要的“黄金水道”。

交通在“桥头堡”建设中的地位不言而喻,“一江连六国”的澜沧江—湄公河国际航运,更凸显出特殊意义。

由于云南与东南亚、南亚国家接壤、相邻,地缘相近、人缘相系、文源相融、商源相通,这种特性和优势在黄金水道上更为凸显,尽管澜沧江—湄公河航道条件目前还不是最好,每年的运量还不是很大,但其特有的政治意义、经济意义、国际意义和长远意义将在“桥头堡”建设中发挥出积极作用,提高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势在必行。

安全保障要强化协作机制

河道打通了,贸易促进了,文化交流了,人民交往了,但航运面临的风险也随之增高。

随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各国大小口岸的开放,事实上整个区域已形成了强烈的运输竞争态势,澜沧江—湄公河航运的传统优势受到挑战,如果航道的运输安全没有保障,它将会失去原有的价值,航运发展堪忧。

要使澜沧江—湄公河航运健康、安全、有序的发展,最为迫切的是航运大环境的根本改变,当前主要是外部社会治安环境的改变。

由于该航道出境后沿江地带多处于人烟稀少,地方民族武装等势力控制交错,特别是途经贩毒武装、社会黑势力互相交斗的金三角“高危”地带,影响着航运安全。因此,要下决心打击危害航运的各种犯罪行为,保障船只的安全。

按照四国在北京召开的湄公河流域执法安全合作会议确定的建立联合巡逻执法机制,四国同心协力,联合整治治安突出问题,联合打击跨国犯罪,共同应对突发事件,这是保证航运健康、安全、有序发展的根本。

尽管以往每年四国间都有例行的协调会议,航运安全也屡屡提及,但始终没有获得实质性推进。随着四国联合巡逻执法的实施,四国商船协调委员会应加强提升地位,提高办事和处置能力,密切与警方配合,加强对重大问题,特别是对社会治安、非正常突发事件处置的研究。

另外,需要加强四国海事部门的协作,确保商船和船员在航行中发生安全事故和非正常事件时能及时采取救助救援,保护船舶和船只财产,为船上人员提供安全保障。

我国海事航务部门要尽快建立和完善船舶监管系统和应急搜救系统、防污染处置、航道整治和养护等装备设施。还要加强对船舶经营人和船员的教育,自觉遵守沿江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尊重各民族的文化和生活习俗。购置必要的防侵害装备,强化自我防范能力,有效规避风险时段,把人身伤害降低到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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