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商报(微博)讯(记者 王毅 韩国仁川报道) 韩国法庭认为,被告人在抵抗过程中造成警察一死一伤。法官说,虽然被告不是故意发生这种行为,不过也应该充分预料到自己行为会引起的后果,为预防类似行为发生。法庭最后提醒,如对判决不服,被告7日内可以到首尔高等法院上诉。

法庭宣读了判决考虑到的因素。韩国法官说,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是必要的手段。法官同时认为,被告只是普通的渔民,只是想多捕点鱼,“你们只是因为自己的这一个小小的愿望,才犯下了这样的罪行”。判决认为,海警在抓捕程大伟时,他为了阻止海警,拿刀不让警察靠近,惊慌之下随意抡刀,划到了警察的肋骨下,不是故意的。法官说,法庭的量刑将根据量刑基准来判断。法庭的判决不会受国籍影响,也不会加重处罚。

法庭同时认定,程大伟及家属,在现在经济状况不好的情况下,依然愿意拿出约42万元人民币对死者和伤者家属进行补偿。法庭认为,虽然补偿数额并不大,但还是能看出他们认罪的诚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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