滔滔江水拍岸,阵阵打桩声回响。长长的江岸线意味着黄石可以拥有多个优良港口,交通区位优势为黄石的经济发展提供了极大便利和机遇。

然而,长江干线黄石段的108家港口经营户中,仅有20家属于合法经营。违规违法在建、新建码头泊位占用了大量优良岸线,导致港口规划无法顺利实施,并带来一系列的不利影响。

多个码头仍然在打桩违建

昨日,黄石市副市长刘圣华一行检查长江沿线港口码头的违规违建情况。经查看,一些在建违法港口码头投资额少则几十万元,多则数百万元。

在黄富公路沿线,几个违建港口码头与公路相接。为运输便利,码头建设私自将公路护栏拆除。大部分连接码头和公路的仍是泥巴路,但一些开工较早的线路已经修成了水泥路。

在建码头工地上,部分工地还在打桩,有的在码头附近建成房屋,有的在规划建设的码头中间选址造成拥挤。

108家港口仅20家有资质

去年6月起,港口调查组对黄石港辖区长江干线码头进行了彻底调查。结果显示,黄石港长江干线港区有港口经营人108家,其中具有经营资质的仅20家(2001年3月新的《港口经营管理规定》颁布以前办证的有54家,颁布以后重新办证的有20家,有30家没有按规定重新办证,有4家没有从事港口经营了)。

长江干线上有各类码头泊位(含汽客渡、取水口、在建、新建)172个,其中生产性泊位150个,非生产性泊位9个,在建、拟建泊位4个,取水口8个,废弃1个。

今年2月初,黄石市政府下发《黄石市长江沿线码头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但目前,一些投资在建的港口码头仍在继续施工,且部分项目未办理合法手续。

一些违建码头设施简陋,不具备港口经营条件,为港口生产安全埋下重重隐患。同时,违法乱建的码头由于缺乏统一规划,且工地施工乱象环生,损坏港口形象也影响饮用水取水口安全,不利于港口对外招商引资和长远发展。

历史遗留与监管混乱所致

据了解,黄石所辖长江沿线港区由于历史原因,港口管理工作起步晚,底子薄,历史遗留问题较多。《港口法》刚出台,黄石市港航部门就公布施行了《黄石港口章程》,此后还先后制定了《黄石市港口经营行为定期检查制度的实施办法》等制度,对不符合港口准入条件和不具备港口经营条件的个人或企业严格限制。

黄石的港口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工业园区规划脱节,岸线管理难度加大,也造成资源浪费。违反规划的港口建设占用港口岸线,阳新的93个泊位中,85%的码头违规占用岸线。

许多码头建造时间较早,加上监管职能问题,造成大部分码头都未经岸线使用批准和竣工验收就投入使用。新规颁布后,码头经营许可办理过程中所需的资料不全又导致港口企业无法通过开业许可。

此外,码头建设审批过程混乱,其中涉及码头建设审批的部门达14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准入制度执行不规范,业主还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就已审批发放涉及港口经营项目的工商营业执照。

本月中旬将开始集中整治

昨日的港口码头整治现场督办会上,副市长刘圣华强调:“港口码头整治这事不能再拖了,要尽快启动实施!”

刘圣华要求,阳新县、黄石港区和西塞山区等地方政府要全力投入港口整治工作,黄石市国土资源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监察局、水利局、港航局、堤防管理局、供电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规划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要迅速成立港口整治专班,5月中旬开始启动港口整治工作。

此次专项整治的范围是黄石市辖区长江沿线所有码头,重点是棋盘洲港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容包括违法经营和违法规划建设两方面,整治对象为违反规划、未经审批,擅自占用土地、港口岸线,乱搭、乱建港口设施的企业和个人,以及无证经营、不符合安全生产和饮用水水源保护要求的港口经营人。

对于历史存在和目前符合市场需求的码头,通过整顿规范使其达到经营条件;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对重点规划发展区域内的违建码头要一律拆除;同时还要责令目前没有办理审批手续的码头限期整改。

刘圣华还表示,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彻查追责,对于违规审批行为要立刻停止,查检出问题的纪委要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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