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武汉5月3日电(记者刘继伍 黎昌政 熊金超)虽具备较好的港航基础条件,但武汉航运服务业发展水平较低,高端航运服务匮乏,市场服务体系不完善,这些因素在相当长时间内仍是制约其成为航运中心的“瓶颈”。专家认为,急需积极培育和集聚高端航运服务资源,注重信息化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提升航运综合服务水平,促进航运业快速发展。

——航运金融服务发展滞后

近年来,得益于航运金融服务的支持,武汉港口经济发展迅速,但武汉航运金融发展总体仍显滞后。

开展航运贷款的金融机构少、业务范围窄,航运企业贷款困难。船舶抵押贷款、租赁贷款是沿海省市航运企业的主要融资方式。虽然武汉市银行密度居中部地区第一,在中国金融中心指数综合竞争力排名前10,但武汉新港范围内开展航运金融业务的机构较少,仅有浦发、民生、工商等银行开办了船舶抵押业务,尚未涉足船舶租赁、在建船舶抵押贷款等业务。

而武汉虽然航运企业众多,但规模普遍偏小,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弱。2010年,湖北省共有航运企业322家,其中经营规模小于1万吨的有252家。银行为规避放款风险,提高融资贷款门槛,航运企业难以获得金融资本支持。

船运保险发展欠缺。2010年武汉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66.23亿元,同比增长35.25%,占全省总保费的33.22%,出现了超常规增长的良好势头。武汉保险业快速发展为发展航运保险提供了良好基础,但武汉航运保险市场仍由外资保险公司及境外知名保险公司主导,航运保险市场仍不发达。

港航企业证券融资不足。截至2010年底,武汉有约50家企业在境内外上市融资,但港航企业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筹资的仅有长航凤凰一家。目前,全国共25家港航、造船企业上市,其中上海6家,江苏3家,辽宁、深圳、天津各2家,一些中小型港口如北海、营口、日照、南京、芜湖等都通过资本市场融资。

其他航运金融尚属空白。近年来,国际市场上航运金融产品创新层出不穷,船舶融资租赁、海运信托计划、船舶产业基金、运费衍生品等新兴航运产品越来越受欢迎,但武汉此类航运金融产品尚属空白。

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战略纲要指出,以武汉新港长江城及武汉中心城区金融商务聚集区为重点,积极拓展航运金融市场,重点发展航运结算市场、信贷转让市场、航运保险市场,开展航运债券期货试点,加快实现长江中游航运业与金融业有机结合,建成我国内陆最有影响力的航运金融服务示范区。

战略纲要专家评审组建议,应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促进航运金融、保险机构落户武汉,支持武汉开展航运金融、保险、融资租赁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支持相关港航企业发行股票和企业债券。

——航运交易市场有待发展

目前,武汉船舶交易、航运交易等配套市场不发达,航运综合信息服务体系滞后,难以充分发挥水路运量大、能耗小、成本低,污染轻的综合优势。

在船舶交易方面,武汉船舶交易水平和开放程度较低,诚信体系不健全,企业规模小,一些企业实际经营内容与注册范围不相符。相对船舶交易较发达的舟山、芜湖等地,武汉船舶交易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据了解,全国专业船舶交易市场除三家航运交易所以外,主要有9家区域性船舶交易市场,包括重庆船舶交易市场、芜湖长江船舶交易场等,其交易量约占全国80%以上。目前,武汉本地的船舶交易法规缺失,交易市场化程度不高,航运服务业整体发展水平偏低,武汉有50家船舶交易中介组织,但2010年仅交易本籍船舶30余艘,交易额仅0.7亿元。

2010年交通运输部出台的《船舶交易管理规定》,为船舶交易行业振兴提供了政策保障,武汉船舶交易市场规模不断扩大,然而武汉船舶交易所未能进入交通部公布的17家船舶交易服务机构名单。

目前,武汉港航局正筹建武汉船舶交易中心,其基本功能包括:提供船舶交易大厅、提供待交易船舶集中停泊区、引入船舶交易经纪人、引入船舶价格资产评估机构、引入金融服务机构、结算保险功能、电子商务功能及仲裁功能等,武汉船舶交易将走向规范化、现代化和便利化。

武汉航运交易所2011年11月正式揭牌运营,是继上海、重庆、广州之后全国第四个拥有航运交易所的城市。武汉航运交易所是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游市场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供航运交易的经纪与签证、航运信息发布、设备租赁、口岸、金融。保险、劳务中介、技术咨询等服务功能,是航运市场供需对接交易平台。但由于成立时间不长,其功能尚未完全发挥。

信息平台服务方面,武汉目前有三个大的物流信息平台:一是长江航运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提供政务信息、物流公共信息、电子商务信息三位一体的公共信息服务。二是武汉新港物流信息交换平台,以武汉新港为核心,辐射中原地区乃至全国,多港多市联运,与“公、铁、空”信息共享。三是武汉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旨在建立一个以政府公共服务为主导,以物流交易、运作为核心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

专家建议,应加快武汉新港公共信息平台建设,组织研究与长江航运综合信息服务系统、长江船舶动态信息管理系统、电子口岸等系统有效整合,尽快建成推动长江中游航运市场联动发展的武汉航运中心公共信息服务系统。

——航运综合服务能力相对落后

当前,武汉航运服务体系不完善,与之配套的金融、贸易、口岸、船代货代等服务体系还未完全建立,航运交易、信息共享手段和方法较为落后,规范化规模化市场体系尚未形成。

船运中介资源尚显不足。航运中介资源包括船代、货代及船员劳务等。湖北现有经营水运业务代理和船舶代理业务的航运中介服务企业238家,主要经营水路货物运输代理和国内船舶运输代理业务,但数量、实力均不能满足长江航运中心建设需要。

人才规模虽然较为庞大,但高端人才缺乏。湖北航运市场从业人员约9万人,注册四等以上船员约2.5万人,尽管数量庞大,但随船舶数量的增加,船员缺口每年约2000至3000人,其中高级船员约500人。同时,由于缺乏高层次航运服务专业机构和人才,航运经纪、航运保险、航运金融及衍生服务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比较薄弱。

海事法律服务资源有优势但尚存不足。作为全国十家海事法院中唯一设立在长江港口的海事法院,武汉海事法院是我国内地唯一涉外的海事审判机关,管辖范围涵盖整个长江流域。武汉仲裁委员已开展海事仲裁,但海事仲裁案件受理刚刚展开,业务开展具有广阔空间。武汉现有信用等级为3A的律师事务所仅13家,开展海事法律服务的律师事务所不多,与海事法律业较发达的其他城市仍有较大差距。

保税、物流、海关、边检、港口资源尚未有效整合。由于缺乏保税港区这一现代航运中心建设所必备条件的有支撑,保税、物流、海关、边检、港口资源分散,货运便捷性、经济性不明显,不利于武汉航运中心建设和武汉外向型经济发展。专家建议,要积极构建电子政务、电子商务与海关口岸三位一体的航运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打造智慧长江航运信息服务基地。

根据《航运中心建设发展战略纲要》,武汉将建设航运综合服务中心,培育高端航运服务市场,完善航运服务产业链;依托武汉航运交易所,拓展航运交易、船舶交易、船舶经纪、航运信息咨询、海事法律、研发培训等航运服务业;建立航运服务标准,规范货代市场,整合船代业务,优化航运市场结构,将武汉建成开放、规范、有序、高效的内河航运大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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