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中山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将细化调整。近日,记者从中山市安全监管局及交通局获悉,双方在往后港口危险化学品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达成一致,职责细化工作仍需要进一步的商榷。

据了解,此次职责调整是根据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的《关于明确港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进行的,调整涉及港区内危险化学品和加油站安全监管两方面内容。

目前,中山市有中山港、黄圃港、小榄港、神湾港、马安港五大港口,职责调整后,交通运输局将负责监管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码头装卸作业以及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安全生产工作,监管在港区陆上专门为港口企业的装卸设备、非营运车辆服务的加油站。此外,新建、改建、扩建储存、装卸危险化学品的港口建设项目必须由市交通运输局进行安全条件审查。而在港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和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的生产装置及相连储罐部分和在港区陆上为社会车辆服务的加油站则由市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管。

据透露,目前双方的职责细化工作并未确定,相关工作仍需进一步商榷。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