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山南地区行署了解到,《西藏商报》日前报道的羊卓雍湖游艇观光项目,未经自治区、山南地区任何部门批准,山南地区行署已责成浪卡子县立即停止该项目。

《西藏商报》15日对6月底将开通羊湖游艇观光项目进行报道后,山南地委、行署高度重视,立即对此事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山南地区行署决定,责成浪卡子县立即停止羊卓雍湖水上观光旅游项目,并将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今后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羊卓雍湖水上进行任何旅游开发和商业经营活动。

山南地区行署感谢社会各界人士对山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关心。

据了解,目前羊卓雍湖生态环境良好,水质总体达到1类水域标准,未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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