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向阳在滨州港建设工地现场办公,对滨州港的建设作出重要指示。市港航局认真落实讲话精神,千方百计筹措滨州港项目海域使用金,加快推进港口经营工作,探索滨州港发展新模式,为及早实现滨州港2×3万吨级码头开航运营做好准备。

  滨州港初步搭建起区域性综合大港基础框架

  近日,市委办公室就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邓向阳的重要讲话精神,专门印发了《滨州港建设工作专题会议纪要》

  《纪要》对近年来滨州港建设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纪要》指出,滨州港是我市早晚必须建设的、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基础设施工程。近年来,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特别是一线广大建设者攻坚克难、艰苦创业、顽强拼搏,滨州港在规划前期、项目储备、工程建设、基础设施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海港港区一期工程即将全面完成,2×3万吨级码头已建成具备开航试运营条件,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实现历史性突破,已初步搭建起区域性综合大港的基础框架,滨州港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为深入实施“黄蓝”两个国家战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推进我市北部沿海开发奠定了坚实基础。

  《纪要》强调,滨州港的建设,是一项永载滨州史册的百年工程,是一项惠及子孙后代的德政工程。在当前攻坚时期,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滨州港建设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肩负起时代赋予的历史使命和历史责任,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坚定信心决心,凝聚发展合力,推动工作落实,继续举全市之力坚定不移地强力推进滨州港建设,坚定不移地实现我市走向大海的梦想,坚定不移地实现以港兴市、以港兴业,坚定不移地实现我市北部沿海崛起。

  多项新举措推动滨州港进一步建设和运营

  《纪要》对当前滨州港建设亟需解决的有关问题和困难形成具体意见。《纪要》要求,要加快推进水电讯进港配套工程,尽快完成内贸运营各项手续,及早实现滨州港2×3万吨级码头开航运营,同时尽快组建专门工作机构加快推进国家一类开放口岸申报工作;要尽快筹集资金优先完善港口用海、用地等各类手续,将滨州港现已形成的岸线资源、海域资源及港界内土地资源变成有效资产,为实现资产变资本打下坚实基础,为滨州港及北部沿海开发建设提供资金保障;要按照“政府所有、公司运营、社会参与”的原则,尽快确定滨州港运营公司运行模式;要积极探索引入“地主港”模式,尽快研究出台港界内土地和岸线有偿使用政策,不断增强港口自身造血功能,按照公司自营、合作经营、企业自建等三种方式,尽快确定滨州港运营管理主体,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现代化港口发展模式。

  以“地主港”为方向,实现滨州港发展方式的转变

  为认真贯彻落实《纪要》要求,市港航局、滨州港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下步滨州港建设运营、资金筹措、发展方式等作出部署安排。

  千方百计筹措滨州港项目海域使用金,尽快完善港口用海手续。海域使用金缴纳是当前港口项目前期工作及工程建设顺利推进的必要前提和当务之急。要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尽快分期分批筹措、缴纳防波堤、围堰及陆域形成等工程所需海域使用金,尽快完善用海手续,取得海域使用权证书,变“用海权”为有效资产,为下步滨州港融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尽快研究港务公司运行模式,加快推进港口经营工作。要按照《纪要》要求,探索推进滨州港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运行模式:如有偿出售,应按照收回岸线、陆域、集疏运通道等所有公共资源投资的方式运作;若租赁经营,可组建新的港口运营公司,实现建设、经营主体的分离,力争走出一条切合滨州港实际的科学发展新路子。

  引入“地主港”模式是破解滨州港债务及资金难题的重要渠道,是实现滨州港从“体外输血”到“自身造血”的根本性转变的关键途径,也是市委、市政府正确研判形势,着眼长远发展,作出的一项具有战略性全局意义的重大决策,将为下步滨州港及我市北部沿海建设发展创造广阔空间。要积极推进“地主港”发展模式,以经营土地、岸线等港口公共资源获得的资产、资本和资金,实现港口自我造血发展方式的创新;要尽快完成储备经营土地工作,港界内滩涂要尽快摸清底数,全部清理收储,港界外已储备的土地申请集团公司授权港务公司或新组建的港口运营公司实施经营运作,同步推进套尔河港区和临港土地资源的收储工作。同时。要积极运作战略招商,推动大企业集团和大产业向港口聚集和转移,以港口产业和临港产业的快速发展拉动土地资源的快速升值,尽快实现滨州港发展方式的转变,打造强大、具有优势潜力的港口集团和北部沿海崛起平台。

  新闻链接

  什么是“地主港”模式

  “地主港”模式是指政府通过规划界定港口的区域范围,委托港口管理机构代表政府拥有港区及后方一定范围土地、岸线和基础设施的产权,对该范围内的土地、岸线、航道等进行统一开发,并以租赁或出售方式把码头租赁或出售给港口企业经营,实行产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政府收取岸线、土地等公用基础设施的出租费用,用于港口基础设施的滚动发展,而码头的经营性设施则由经营人建设、维护、管理和使用。

  “地主港”模式是美国和欧洲、亚洲一些国家主要的港口融资建设方式。其优势明显:一是本质上并不影响政府对国有资源的所有和控制。二是缓解政府在建设港口方面的资金不足。三是为港口发展带来重要的战略伙伴,而这些合作伙伴往往是大型物流企业、航运企业、货主或国际著名码头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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