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商报记者从海南省港航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全省港口经营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该局依据港口相关法律专门制定了《港口经营许可条件》,从此让港口监管有据可依。到2014年,针对不符合建设条件的港口经营者,将停止其经营权利。

近期,省港航管理局对全省港口进行了安全检查,并向全省各港口经营企业宣传《港口经营许可条件》,针对目前港口设施配备不健全的港口,要求经营者在2014年前补充配备,包括岗位人员配置和港口设施配置。

据了解,《港口经营许可条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对码头及其他港口设施服务、港口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装卸和仓储服务、港口拖轮、驳运服务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租赁维修服务等都作出明确要求。在《港口经营许可条件》中,特别对消防等安全生产作出明确要求,要求港口不仅要配备相关消防安全设备、安全通道、安全人员外,还要求港口经营企业要制定、健全港口经营管理制度、港口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

省港航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港口经营许可条件》正式实施后,将进一步规范港口经营市场秩序,避免恶意竞争,保障港口生产安全,更好促进全省港口经营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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