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驻太仓首席记者 高振华 苏报通讯员 谢建华

2011年1月8日,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试通航,与此前10.5米航道相比,可直达太仓港的船舶吨位明显加大,5万吨级集装箱船全潮、5万吨级散货船满载乘潮双向、10万吨级集装箱船舶和10万吨级满载散货船及20万吨级减载散货船舶乘潮可直达太仓港。太仓港口管委会抢抓这一重大机遇,加大力度做好享受海港待遇争取工作。在省、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部门关心帮助下,成功争取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同意,自2012年5月18日起,太仓港进出境船舶引航实行“一次申请、在航交接”,自2013年1月1日起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并执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至此,太仓港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享受海港待遇的内河港口,与上海外高桥港区拥有了完全相同的政策环境。

太仓港成为海港后,在船舶进出管理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方面将发生重大变化,进出太仓港的船舶运营成本和货物运输成本大大降低,船舶运营和货物运输效率大大提高,太仓港政策环境显著改善、竞争力显著提升,这对于吸引更多船公司来太仓港开辟航线、更多货物来太仓港进出,推动太仓港实现更好更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船舶运营和货物运输成本明显降低

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更大的船舶可以进出太仓港,船舶所载货物比以前更多,货物运输成本明显降低。同时,太仓港执行海港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后,船舶进出太仓港所缴纳的费用显著降低。

与原来相比,一艘载货10万吨的内贸船舶进出太仓港一次并在港内移泊一次,可少缴引航费和移泊费约12000元人民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船舶进出长江以及在太仓港内从一个码头移泊至另一个码头,须向引航部门提出引航申请,由引航部门派员驾引船舶安全航行和移泊,并缴纳引航费和移泊费。内贸船与外贸船、内河港与海港,所执行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太仓港执行海港引航收费政策后,内贸船舶进出太仓港,在长江太仓段每引航一次按所载货物重量缴纳的引航费由原来的每净吨0.29元调整为现在的每净吨0.22元,在太仓港内每移泊一次缴纳的移泊费由原来的每净吨0.16元调整为现在的每净吨0.15元。据此测算,一艘载货10万吨的内贸船舶进出太仓港一次并在港内移泊一次,与原来相比,可少缴引航费和移泊费约12000元人民币。

与原来相比,外贸船舶进出太仓港,所缴纳的引航费、移泊费等费用也发生了变化。按照海港收费标准,一艘载货10万吨的外贸船舶进出太仓港一次并在港内移泊一次,与原来相比,可少缴费用3500元。

与原来相比,一艘10万吨级的内贸船舶靠泊太仓港一次,可少缴船舶港务费25500元人民币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船舶靠泊港口,须缴纳船舶港务费。内贸船与外贸船、内河港与海港,所采用的收费标准各不相同。太仓港执行海港船舶港务费收费政策后,内贸船舶每靠泊一次太仓港,按船舶净吨缴纳的船舶港务费标准由原来的每吨1.1元,调整为现在的每吨0.25元。一艘10万吨级的内贸船舶按3万净吨收取船舶港务费,据此测算,靠泊太仓港一次,与原来相比,可少缴船舶港务费25500元人民币。

与原来相比,一艘15万吨以上级船舶进出太仓港平均每航次可多装载货物约1.8万吨,可节省物流成本约25万元人民币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之前,一艘15万吨以上级船舶进出太仓港平均每航次装载量仅为约7.2万吨。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后,海事部门将进出太仓港船舶吃水最大深度至11.8米,据此测算,一艘15万吨以上级船舶进出太仓港平均每航次可装载货物约9万吨,比原来多1.8万吨,由此可节省物流成本约25万元人民币。

进出船舶吨位更大、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后,海事和引航部门迅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有关文件精神,对进出太仓港的船舶管理适用标准进行了调整,进出太仓港的船舶吨位更大、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进出太仓港船舶更大了,以前进出港船舶最大纪录仅为7万吨级,现在25万吨级的船舶可进出太仓港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前,进出太仓港船舶最大纪录仅为7万吨级。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后至2012年底,经海事和引航部门批准,进出太仓港船舶吃水最大深度标准不断提升,实现了“三级跳”:2011年1月8日,从10米提升至10.3米;2011年3月17日,从10.3米提升到10.8米;2011年7月1日,又从10.8米提升到11.5米。随着吃水最大深度标准的不断提升,进出太仓港船舶的吨位也越来越大、纪录在不断刷新,从7万吨级,到15万吨级,再到20万吨级,至2012年底靠泊太仓港的最大船舶吨位已达20.9万吨,太仓港已成为长江沿线接靠船舶吨位最大、吃水最深、接靠超大型船舶数量最多的港口。2013年1月18日,海事部门再次将进出太仓港船舶吃水最大深度标准从11.5米提升至11.8米,这为25万吨级船舶进出太仓港创造了条件。

船舶进出港引航更方便了,实现了“一次申请、在航交接”,船舶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

船舶进出长江实行分段引航制,长江上海段由上海港引航站负责引航,长江太仓段由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负责引航。此前太仓港进出境船舶进出长江需要分别向长江引航中心太仓引航站、上海港引航站进行申请,存在两次申请、停航交接的现象。“一次申请、在航交接”实施之后,只需申请一次,船舶在航行中进行交接,简化了进出长江船舶手续环节,节省了引航时间,更好地保障了船舶航行安全,提高了船舶运行效率。

雾天进出港要求更宽松了,能见度超1000米,船舶即可进出太仓港,与上海外高桥港区标准一样,船舶进出港更方便及时

此前,根据有关规定,为保证船舶航行安全,能见度低于1500米时,禁止船舶进出太仓港,而上海外高桥这一标准仅为1000米。船舶航行能见度标准的不一致,对进出太仓港的船舶造成较大麻烦,有时船舶由海进江到太仓港,在上海外高桥江面时允许航行,而到太仓港江面时则禁止航行,须抛锚等待天气好转,影响了船舶运营效率,增加了锚泊等费用。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后,海事部门将进出太仓港的船舶航行能见度要求调整至与上海外高桥一样,船舶进出更加方便。

超大型船舶进出港申报和维护等管理要求放宽了,超大型船舶运营效率进一步提高,成本进一步降低

原来规定,进出太仓港的船舶淡吃水超9.7米时须要事先向海事部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进出太仓港,吃水超过10.2米时须海巡艇维护航行秩序。太仓港成为海港后,海事部门及时对进出太仓港船舶申报和维护标准进行了调整,规定进出太仓港的船舶淡吃水超10.5米(含)时须申报,并由海巡艇护航。这就使更多的船舶免予申请和海巡艇维护秩序,提高了效率,节约了成本。

为太仓港加快发展带来新机遇

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并执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为太仓港加快发展带来新机遇。

有利于吸引更多超大型船舶挂靠太仓港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通航后,超大型船舶进出太仓港量实现较快增长。太仓港成为海港后,对超大型船舶进出太仓港管理要求更加宽松了,运营成本更低了,这将有利于吸引更多超大型船舶挂靠太仓港。中谷新良海运有限公司表示,将加快在太仓港经营船舶“小”改“大”工作进程,将更多大型集装箱船挂靠太仓港。除中谷新良外,中海等大型船公司也开始加大大船在太仓港的挂靠密度。

有利于吸引更多船公司来太仓港开辟航线

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并执行相关行政性收费政策后,船舶运营成本、货物运输成本明显降低,船舶和货物进出更加方便快捷,这有利于吸引更多船公司来太仓港开辟内外贸航线。太仓港成为海港不到一个月,太仓港集装箱海运公司(TCLC)决定加快购买和租赁集装箱船舶,积极筹划开辟东南亚航线。一些社会船公司也纷纷与太仓港洽谈,表达了到太仓港开辟航线的浓厚兴趣。

有利于推动港口生产快速增长

长江口12.5米深水航道上延至太仓港后,超大型船舶进出港越来越多,带动太仓港吞吐量实现了快速增长。2011年,太仓港完成吞吐量305.79万标箱、1.0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38.27%和27.24%;2012年,太仓港完成吞吐量401.46万标箱、1.23亿吨,同比分别增长31.29%和19.59%,太仓港已成为长江集装箱运输第一大港、全国海运木材进口第一大港、长江沿线进口铁矿石第一大港。2013年1月1日太仓港作为沿海港口管理,并执行相关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之后,货物运输成本明显降低、运输效率明显提高,将吸引更多船公司来太仓港,推动港口生产持续快速增长。

参与评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x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